四天呢。
白色吊带背心外面披了件宽鬆的牛仔衬衫,她跑得急,衬衫被风带得滑到了肩侧,露出左边白嫩的香肩,乌黑长髮温柔披散,跑得有些乱了,小脸也红扑扑的。
他才刚抬起手,她就扑进了他的怀里。
“老公……”
声线发紧。
十指紧紧揪住他的衣襟,一副被嚇坏了的模样。
厉衔青抱住她,轻拍她的背,靠在她耳边柔声问:“怎么了?”
神情动作都十分柔情蜜意,唯有一双淡漠至极的黑眸,冷冷射向她身后追赶她的人。
为首的保鏢不认识厉衔青,也没听见簪书含在嘴里的那声“老公”。在他的观念里,有资格被邀请参加林家宴会的,非富即贵。
而扑向男人的女孩子,不过一身轻便的休閒装,乾净清澈得像个大学生。
不用猜,肯定是病急乱投医,仗著自己貌美,隨机投怀送抱,求男人救她。
想到这里,保鏢上前一步。
“不好意思了先生,打扰到您,我们马上就把这疯女人带走。”
然而看这位先生的脸色,分明没有一丝一毫要鬆手放人走的意思。
现在的有钱人真是越来越墮落了,隨便什么陌生女人投怀送抱都要,抱著不撒手,活像捡到了宝贝。
这边簪书也在嘰嘰咕咕讲个不停:“我想快点下来见你,但是有人调戏我,他们看到了我的设备,还要抓我,老公我好害怕哦嚶嚶嚶……”
於是,冷锐眸光肉眼可见地沉了下去。
与此同时,楼上的两名保鏢和收到了消息的林子恆一起,也急赶慢赶地赶了下来。
保鏢不认识厉衔青,可林子恆认识。
看到一个浅蓝色的背影瑟瑟发抖地躲在厉衔青怀里,第一反应,和保鏢一样。
当即开腔训斥保鏢:“怎么做事的?打扰到厉先生,还不赶快把人带走!”
保鏢只能服从命令上前。
不是他们不带走,而是此人明摆著不放啊。
厉衔青淡淡瞥著满脸急色的林子恆,好久没见到这种不长脑子不长眼睛的新物种了,感到有趣,於是笑了声。
“我老婆,你想带去哪?”
“呃?”
此言一出,包括林子恆在內,在场所有人的面色都不禁一变。
不怪他们意外,而是厉家的这位少奶奶被保护得实在太好了。
嫁入厉家半年,承受著无数女孩子的艷羡,网上却连一张模糊的照片都找不到。刊在各大媒体上的婚讯,也只配了两人婚礼时一张相携而站的背影,头纱影影绰绰遮住了新娘子的肩背,除了能瞧得出皮肤很白,身材很好,半分庐山真面目都窥不见。
这边闹出的动静不小,林仲言赶过来时,刚好听见了厉衔青这一句轻飘飘的“我老婆”。
顿时冷汗涔涔。
视线在自家不成器的儿子和厉衔青之间扫来扫去,硬著头皮问:“怎么回事?”
本来只是一次普通的寻香猎艷,没想到事情一下子就捅到了天上去,林子恆走到林仲言身边,压低声音。
“爸,我刚在上面和朋友玩呢,保鏢进来说,这女人监听我。我那间房里,的確搜出了窃听器。”
和朋友玩,自己儿子的德性,林仲言是清楚的,好一句和朋友玩,玩什么,不难猜测。
他作为父亲,是不太赞成,但这种不赞成,纯粹是担心儿子太早搞坏了身体,而不是觉得他的行为有什么问题。
说白了,现在社会的男女关係那么开放,林子恆多谈几个女孩,玩点儿新鲜花样,事后钱只要给足,对他们这种家庭来讲,真不算什么。
但是,假如一经媒体曝光出去,性质又不一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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