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插门怎么了嘛?倒插门一样得干活,你去把猪食给弄了。”

迷迷糊糊睡到八点左右,林崢被江大妈拉起来,领到院里洗了把脸,然后就开始干活。

天菩萨!

他哪里干过农活呀?

即便小时候生活在农村,那也是十多年前的事了。

不会不要紧,干过两次就会了。

江大妈指挥林崢进入窑洞取了些红薯出来,倒入一个簸箕,又拿了把刀给他,让他把红薯砍碎。

林崢很懵逼。

这尼玛!这是在教他怎么干农活?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砍吧砍吧。

砍了会,手臂酸疼。

他一个拿笔桿子的,哪能干的了这些活?

即便砍个红薯已经是很轻鬆的农活了。

他也不吭声,就老老实实的砍著。

逃离大荒山的期限是一个月,现在已经过去四天,还有二十六天。

不急。

先老实,让他们放鬆警惕,然后再找机会逃走。

一簸箕红薯林崢愣是砍了一个多小时才砍碎。

紧接著江大妈又拿了些烂菜叶过来让他一併剁碎。

这个轻鬆,不一会就弄好了。

光是砍好自然是不行的,还得煮好。

林崢端著簸箕进入烧柴的厨房。

没错,江雨家还在过著几十年前烧柴的日子,真是让人难绷。

厨房灶台有三个孔位,一个煮饭,一个炒菜,还有一个煮猪食。

將红薯烂菜叶倒入铁锅中,掺上些水。

林崢便收到了下一个任务,烧火。

这玩意还不简单?

林崢將一些木头丟进灶孔,找了些纸壳点燃一併丟进去。

火焰噗嗤噗嗤的燃了起来,但却又很快熄灭。

啊这......

好像也不简单。

为啥点不燃呢?

林崢对此陷入了沉思。

他看了眼堆砌的木头,心头一动,火焰燃烧需要氧气。

柴火单纯的堆砌肯定是不行的,得搭个架子才行。

於是乎,他搭好架子,再次点燃一张纸壳丟进去,这下子火终於燃起来了。

看到此幕,一种自豪感油然而生。

我!城巴佬,也会烧火做饭了!

早上十点左右,饭菜热好,江海扛著个锄头从地里回来了。

三人也不等江雨回来,坐在屋里先行吃饭。

“娃啊,你放心好了,在咱们家,咱们肯定会对你好的,等过两年,你和雨雨有了娃,到时候你们要出去闯闯也隨你们,娃我们给你们带。”

江大妈一边吃饭,一边和林崢说起心里话。

这两天他表现的老实,故而江大妈和江海也就放鬆了警惕。

林崢眉眼不可查的出现不满。

两年?

那黄花菜不都凉了吗?

要是这任务没有期限,待两年也就待两年,可问题是任务有期限呀!

沉默片刻,他应了一声,算是应允。

江大妈看到他脸上不开心的样子,也没多说啥,只是悻悻的笑了两声:“吃菜、吃菜。”

她给他夹了几个排骨。

江大妈和江海二老的想法其实很简单。

找个“品种优良”的上门女婿,让他和自己女儿生个娃,然后他们再好好培养一下娃,当做江家的香火传承下去。

有了娃后,哪怕上门女婿带著自己女儿出去,甚至是回自己家,那也无所谓了。

故而他们对林崢还是比较好,比较尊重的,至少表面上是比较好的,没有打他骂他。

但如果头胎生了个女儿咋办?

那就继续生唄,直到生个儿子出来才会放他走。

林崢可不知道这二老的打算。

吃完饭,他便被安排去洗碗。

总之这一上午都在干活,干一些不轻不重的活。

林崢算了算,这样干活,顶多就是维持吃一口饭,压根赚不到啥钱。

既然赚不到钱,那还留在山区里干啥?

外出打工它不香嘛?

他没问,也不想问。

但是不问吧,他又心痒痒。

洗完碗后,回到客厅,此时江大妈和江海正瘫在沙发上看电视,抗战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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