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后,曹东来带著一份沉甸甸的內参报告来到胡步云办公室。报告没有情绪化的控诉,完全基於法理和政策分析,但条条见血:
第一, 当年合作协议虽未明確约定排他性,但“共享成果”、“优先授予”等条款,结合当时的会议纪要和工作函件,构成了事实上的“预期利益”,央企单方面申请採矿权,涉嫌违反《合同法》中的诚实信用原则。
第二, 更重要的是,曹东来团队发现,在国家强调“矿產资源国家所有、保障地方合理收益”的大原则下,相关部门出台过一份內部指导意见(虽未公开,但具有政策效力),明確提出在处理类似歷史遗留矿权问题时,应“充分考虑地方歷史贡献和现实发展需要,促进央地和谐”。
第三, 他们甚至挖出了“中矿局”在另一起类似纠纷中,曾被上级主管部门点名批评其“忽视地方利益,影响和谐稳定”的旧闻。
“好!要的就是这个!”胡步云看完报告,拍案叫好。他亲自拿著这份內参去找苏永强。
苏永强靠在宽大的椅背上,眯著眼听胡步云匯报,听到关键处,他微微頷首。
“永强书记,”胡步云语气诚恳,“这事不仅仅是和怀一个项目的问题,更关係到今后我们北川与这些央企打交道的话语权,也关係到国家政策在地方能否得到不折不扣的、公平的执行。海军同志在那里急得跳脚,我们省委不能看著不管。这份內参,点出了问题的关键,是不是可以……以省委的名义,適当向有关部委反映一下情况?”
苏永强拿起內参又粗略翻了一下。他心里明镜似的,知道胡步云这是要借他的渠道和影响力去施压。
但这事確实占著理,而且操作得好,也能体现他这位省委书记维护地方利益、善於协调复杂矛盾的能力。
“嗯,”苏永强终於开口,“材料做得还算扎实。这样吧,我让办公厅以『北川省委研究室』的名义,形成一份简报,直接报送给自然资源部的主要领导和分管副部长。注意措辞,要客观,重在反映情况,请求政策指导。”
这份经由苏永强渠道直达天庭的简报,果然引起了重视。自然资源部领导批示要求相关司局“审慎处理,依法依规,兼顾歷史与现状,妥善解决央地矛盾”。
部里出面协调,“中矿局”的態度立刻软化了不少。最终,经过几轮谈判,双方达成妥协:採矿权仍由“中矿局”持有,但必须与和怀市成立合资公司共同开发,和怀市以原有投入和资源入股,占股30%,並享有税收留成和就业安置等优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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