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嘶,此子的顏值竟然不亚於我!
这个阳光般的男人,此时看起来,就好像真的一个人类一样。
“確实有计划,但没准备告诉你。
昂热冷冷地回绝。
我能说我的计划就是准备弄死你吗?
“可我是校董,我们家是学院的最大出资人!你就不能对我多透露一点吗?”
庞贝瞪大眼,一副深受打击的样子。
“你刚才说了,你在加图索家的主要工作是当种马,种马的话就好好地吃草、锻炼身体、约会小母马,想问计划的话让弗罗斯特来,我为什么要跟一匹种马討论战略?
“你真棒!”
庞贝竖起大拇指。
“我喜欢你这调调,软硬不吃!只有你这种人才能干成大事!我就知道没看错你!你是最棒的!”
“別来这套,你说得再好听我也不会对你透露更多消息。”
“不说就不说嘛,说那么绝情,好像我跑来看你是想刺探情报似的。”
“我是真的蛮想念老朋友,我来看你的路上还特意贴了面膜剪了头髮把自己收拾利索了,我很重感情的,你又不是不知道。”
庞贝嘆了口气。
“我只是想跟你要一个说法,这样就能向家里的老人们交代了。”
“你知道我也不容易,家里长辈多,事事都要考虑周全————不过说起来出任务的是我儿子他们著急什么,皇帝不急太监急,你说我整天生活在一群太监之中我容易吗?”
“我最近一段时间研读歷史,凡是有宦官的古代政权最后都是因为宦官败坏的,出身这么一个宦官之家,朕对未来真是悲观。”
“更何况,我儿子又没出事,这不是好好的站在这里吗,嗯,看样子还交了新朋友。”
庞贝看向了罗克。
“年轻人,你也是卡塞尔学院的新生吗,我听弗罗斯特说,卡塞尔今年招了个s级,应该就是你吧,果然一表人才!”
他竖起了大拇指。
龙类本身就是更完美的生命形式,他们的基因就携带了追求“极致”与“完美”的本能。
混血种继承了这部分基因,所以血统越高的混血种,顏值往往也会超出常人。
当然,要是血统浓度超出临界范围的话,混血种的外貌可能就是在另一种方式上超出常人”了。
而目前站在昂热身后的几个棒小伙,就属罗克长得最帅。
一眼看过去。
嘶,此子的顏值竟然不亚於我!
当真恐怖如斯!
“还请你多多照顾我那叛逆的儿子,等放假了,我请你去瑞士玩,我最近在苏黎世做研究。”
“你还会研究?”
没等罗克开口,昂热忍不住了。
他这样的超级混蛋,在毕业以后,竟然还会正经学习?
就连凯撒也忍不住露出了惊奇的神情。
会学习的庞贝?
这还是正经庞贝吗?!
“我一直在做研究!我最近还跟好几个女博士约会————女博士可好玩了!”
庞贝眉飞色舞。
“呵呵,我就知道。”
凯撒脸色发黑。
昂热低头扶额。
难怪加图索家总是把这位家主藏得严严实实,不让他隨便出席正式活动。
有时候他还真蛮污染环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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