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整两队金袍子,大约三十个人,从街道两头包抄过来。

他们显然是被打斗声吸引过来的,毕竟大白天的,丝绸街虽然不如夜晚热闹,但依然有不少行人。

刚才那一连串的打斗和惨叫,足以引起巡逻队的注意。

“放下武器!”一个小队长模样的金袍子厉声喝道,他的剑尖指向男人:“立刻!”

其他金袍子也纷纷举起武器,只要一声令下,十几把长枪就会立即贯穿对方的身体。

然而,男人却没有动。

他只是站在那里,巨剑垂在身侧,剑尖滴著血,正午的阳光照在他身上,被烧伤的半张脸,配上身旁数具尸体看上去愈发狰狞可怖。

一时间,场面僵持住了。

“你.....”金袍子小队长显然认出了奥柏伦,脸色大变:“那是马泰尔亲王!你袭击了亲王?!”

毕竟根据现场看来......几具尸体、一个重伤的多恩亲王、还有一个趴在地上满脸是血的倖存者,应该是侍从。

而站著的,只有一个手持巨剑、面目狰狞的烧伤脸男人。

结论似乎很明显。

“不是我。”男人终於开口,声音依旧沙哑:“是他们。”

说著,他指了指地上的尸体,又指了指盖林。

“胡说八道!”另一个金袍子喊道:“亲王浑身是伤,这里只有你站著,还有这么多尸体,分明是你袭击了亲王,然后杀了这些赶来救援的人!”

很合理的推测。

至少从表面上看是这样的。

男人沉默了。

他看看地上的奥柏伦,又看看盖林。

然后,把巨剑插回背后的剑鞘,转过身,正面面对金袍子们。

这个动作让他那张脸完全暴露在阳光下,每一个细节都清晰无比。

当那张脸呈现在所有人眼前的时候,金袍子队伍里响起一阵倒吸冷气的声音。

有几个年轻的士兵脸色发白,下意识后退了半步。

即使是老练的士兵,看到这样一张丑陋到堪称恐怖的脸也会感到不適。

但小队长没有后退。

他盯著那张脸,眼睛越睁越大,脸上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

“你...

....”小队长的声音有些颤抖:“你是.....猎狗”!”

没错。

这个男人正是离开君临好几个月的猎狗桑鐸·克里冈。

“你认识我?”猎狗挑了挑眉。

“黑水河。”小队长咽了口唾沫:“黑水河之战....我在城门右翼,我看到你一个人守著一座塔楼,杀了二十多个史坦尼斯的士兵......后来你浑身是血衝出来,对著国王””

他的话没说完,毕竟当时发生的事情並不算太愉快,但气氛的確稍稍缓和了一些。

认识,而且並肩作战过,这至少不能完全算是敌人。

但就在这时,队伍里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

“队长。”一个中年士兵犹豫著说:“他离开君临后,王室发过通缉令......说他当眾辱骂乔佛里国王,还威胁要.....

他没说完,但意思很明显:桑鐸·克里冈是被通缉的逃犯。

小队长的脸色变了。

確实。

猎狗在黑水河之战后当眾对当时还活著的乔佛里陛下喊出那句经典无比的“去他妈的国王”,然后扬长而去。

王室確实下达了通缉令,虽然不算最高优先级,但通缉令就是通缉令。

现在怎么办?

逮捕他?

就凭这二十个人?

看看地上那四具尸体,都是被一击毙命,乾净利落。

猎狗当年就是御林铁卫之下最强的战士之一,现在看这身手,不但没退步,反而更恐怖了。

放他走?

那如果上面追究下来,自己就是瀆职。

小队长陷入了两难。

他脑子里飞快盘算,多恩亲王遇刺,嫌犯疑似前御林铁卫“猎狗”,现场还有多名死者......这案子太大了,他一个小队长根本处理不了。

“先........先控制现场。”小队长最终决定採取最稳妥的做法,对手下吩咐道:“派人去红堡报信,再派人去都城守备队司令部,其他人,保持警戒,不要轻举妄动。”

然后他看向猎狗,咽了口唾沫命令道:“你.......先別动,等上面的人来了再说。”

猎狗没有说话。

因为街道那头传来了马蹄声。

急促的马蹄声,由远及近,很快就能看到一队骑手正飞驰而来。

大约十余人,全都骑著健马,为首的是一匹黑马,马背上的人穿著深色衣服,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

金袍子们警惕地转身,但当看清来者时,小队长的脸上露出了如释重负的表情。

不,甚至是喜悦,比看到亲爹还开心。

“让开!都让开!”

小队长对部下吼道,自己则快步迎了上去。

“柯里昂爵士!”小队长行礼,快速匯报:“我们发现了多恩亲王奥柏伦·马泰尔遇袭,重伤昏迷。”

“现场有五具尸体,还有一个倖存者.....以及这位....

“7

“桑鐸·克里冈爵士,他也在现场,疑似应该是凶手。”

“我不是爵士”。”猎狗纠正道。

闻言,柯里昂点点头,翻身下马,指著盖林问:“这个人是谁?”

“不清楚,但他还活著,应该知道些什么。”小队长说。

柯里昂直接走去,对身后的罗尔杰扬了扬手臂。

见状,罗尔杰咧嘴一笑,露出满口黄牙,走到金袍子们面前,打开钱袋,里面是满满的金龙,在阳光下闪闪发光。

“各位兄弟辛苦了。”罗尔杰的声音粗哑难听,但语气出奇地和善:“大中午的,这么热的天还要巡逻,不容易,这点小意思,大家买点酒喝。”

他说著,开始给每个金袍子发钱。一人十来枚金龙,绝对算得上大方。

轮到队长的时候,罗尔杰乾脆將钱袋子连同剩余的金龙一股脑塞进对方怀里。

而小队长脸上的笑容更灿烂,简直就像是初春的雏菊。

这就是为什么,当他看到来者是柯里昂时如此开心的原因。

在君临,如今谁都知道,只要是帮黑手党做事,好处绝对少不了,有时候,柯里昂爵士的命令甚至比首相能够更快到达。

“这里交给我处理吧,队长。”柯里昂的声音依旧平静:“你们继续巡逻,这件事我会亲自向亚当爵士和泰温大人匯报。”

“放心,功劳还是你们的,我只是帮忙善后。”

这话说得很漂亮,既给了钱,又给了台阶,还承诺了功劳。

“那————那就麻烦柯里昂爵士了。”他收起金龙,行了个礼:“我们继续巡逻去了,如果有需要,隨时叫我们!”

说完,他一挥手,带著手下快速离开了现场。

整个过程乾脆利落,二十个人,不到一分钟就撤得乾乾净净,连尸体都没多看一眼。

这就是金钱和权力的力量。

现场只剩下柯里昂的人,猎狗,盖林,还有昏迷的奥柏伦。

柯里昂蹲下身,检查奥柏伦的伤势,发现对方只剩下了一口气,便赶紧帮他迅速止血之后,命令罗尔杰派人將其先抬回秩序之所。

接著,他又蹲下身查看盖林。

鼻樑骨断裂,左脸肿胀,手腕骨折,多处擦伤和瘀伤,但都是皮外伤,不致命。

柯里昂这才走向猎狗。

两人对视片刻,猎狗咧嘴一笑:“你来迟了,维托·柯里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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