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秉钧在江家大院住了两日。

这两日,对他而言,简直是世界观重塑的过程。

如果说那水泥路和防卫墙让他看到了江夜的武力与財力,那这两日的起居生活,则让他彻底明白了什么叫奢侈。

夏季燥热。

沈秉钧原本还在觉得这乡下蚊虫多,暑气逼人。

结果那名为空调的怪匣子吹出徐徐凉风,不过片刻,堂厅內便凉爽如秋夜。

更要绝的是每日入睡的床榻。

不是硬邦邦的木板,也不是寻常的软塌,整个人躺上去,像是陷进了云端里。

沈秉钧这把老骨头,平日里翻来覆去要折腾半个时辰才能入睡,在这床上,竟是沾枕即著,一夜无梦。

还有那个名叫冰箱的柜子,从隨手取出的瓜果,竟变得无比冰凉。

沈秉钧被震撼到麻木,神仙洞府,怕是也不过如此了吧?

相比之下,他那个郡守府简直就是个猪窝。

这般安逸的日子,过得飞快。

三日后的清晨。

沈秉钧站在村口,看著身后那两辆装得满满当当的马车,脸上的褶子都笑开了花。

一车是虎骨酒,一车是各式各样的香水。

“岳父大人。”

江夜走到沈秉钧身侧,一挥手,王囤捧著一件黑色的背心走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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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背心看似轻薄,面料却极其致密,泛著一股幽幽的哑光。

“这是小婿特意为大人准备的防身之物。”

沈秉钧伸手摸了摸,有些嫌弃:“这大热天的,穿个棉背心作甚?捂痱子?”

江夜笑了笑,没说话,只是从王囤腰间拔出匕首,对著那背心狠狠一刺!

“噗。”

一声闷响。

匕首像是扎在了坚韧的老牛皮上,仅仅刺入分毫便再难寸进。

江夜拔出匕首,那背心上除了留下一个白点,竟是丝毫未破。

沈秉钧眼珠子差点瞪出来。

他一把抢过背心,翻来覆去地看,手指在那白点上摩挲,满脸惊骇:“这……这是什么宝甲?竟能防利刃刺击?”

“防刺服。”江夜隨口胡诌,“用天蚕丝混著西域玄铁丝编织而成,轻便透气,穿在官服里面,寻常刀剑难伤分毫。”

这年头,当官也是高危职业。

尤其是沈秉钧这种,政敌、刺客、甚至刁民,防不胜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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