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8章 打官司,官排第一,司第二
而陈清泉呢?
他的打算是把整口锅扣在光明区委书记魏兆晋身上,以此泯灭李达康的一具化身。
现在正向自己徵求对这场官司的指导態度。
陈清泉只看到一点——魏兆晋是李达康的化身,弄倒魏兆晋能给李达康添堵。
但在祁同伟看来,本次事件却还有更多可图谋之处。
首先,光明区委书记刚一上任就出问题,这將是他提復孙连城,並为其平反的良好契机;
其次,事实上对於陈岩石他心里一直是有怨念的。
对大风厂这些和他非亲非故的刁民他可以上躥下跳,违规求情,可当年他被打压时这小老头却连一句公道话都不肯帮他说。
不要说帮是情分,不帮是本分这种话。他祁同伟不是圣人,现实中遇上这种情况是个人都会有怨言的。
他有时也会想,如果当时能有人拉自己一把,自己的人生是不是就完全不一样了呢?
刚念及此,祁同伟便猛甩脑袋,把这不合时宜的想法拋去——想这些干嘛?
软饭硬吃到这份上自己要还不满意的话,那多少是有些不知好歹了。
回归正道。
好处还有第三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
以李达康那老小子的本性,捨弃化身之时多半还会再严加斥责他一顿,以尽废物利用。就像当初在办公室和易学习对掏一样。
这个魏兆晋要是忍不下这口气,也和李达康来场对掏......
那可就有意思了呀!!!
思虑完毕,祁同伟已是有了对策。
严词跟陈清泉挑明:“清泉啊,这光明区的区委书记魏兆晋,为达成其个人的政治投机,公然出卖政府利益。”
“情节严重,性质恶劣。”
“身为名庄严的法律维护者,你必须也有责任秉承公平公正的立场,客观决断!”
“同时我还要提醒你,在法庭上不管怎么辩护,都必须要有充足的法律依据,做到不波及、不扩大,对事不对人。”
话都说到这份上,陈清泉哪还不明白祁同伟的意思?
祁书记这是既要让自己把案子做实,不给魏兆晋翻盘机会,又要只盯著他个人,不搞斗爭扩大化。
他当即点头:“祁书记你放心,啊你放心。”
“想让政府蠹虫伏法,我自然有让他伏法的办法。”
“法律依据我来找,保证做到有法可依,有据可查!”
祁同伟这才满意点头,在业务知识方面,他从没有对陈清泉怀疑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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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张张嘴,下属跑断腿。
掛断电话后,祁同伟倒是轻鬆了,可陈清泉的工作却才刚开始。
论据查找、出庭辩护这块是他的舒適区,倒也无需过於操心。
反而审前公关这块,还需要他陈大律多加费心。
正如之前所说的,打官司打官司,第一个字是“官”,排第二的才是司。
想成为名好律师,首先你得会搞定判罪的那个“官”,司法功底的重要性只能排在第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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