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激动地搓著手,“亚瑟,你是个天才!一个彻头彻尾的天才!就这么写!立刻!马上!”
送走了亢奋不已的出版商,亚瑟便立刻著手新书写作。
因为故事剧情就在他的脑子里面,所以他没有像其他作家那样,需要苦苦思索情节。他只是安静地坐在壁炉边的扶手椅上,闭上眼睛。
那部名为《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的、成熟的、完美的杰作,就在他的脑海中,如同一部已经拍摄完成的电影,静静地等待著他去转录。
阴鬱的沼泽,神秘的石楠荒原,若隱若现的灯光,深夜里女人的哭泣,以及那声令人灵魂战慄的、来自地狱的猎犬的嚎叫……
然后,铺开稿纸,拿起钢笔,开始创作。
……
在敲定了小说的创作方向后的第三天,亚瑟以“为新书寻找一些关於英国北部工业区的背景素材”为藉口,和妹妹告別,独自一人登上了前往北方工业重镇——利兹的火车。
这是他到了这个世界之后,第一次离开伦敦。
国王十字车站,简直就是一个蒸汽与人潮的混合体。
亚瑟买了一张前往利兹的头等车厢车票——如今的他,已经完全负担得起这份舒適。车厢里舖著猩红色的地毯,座位是柔软的天鹅绒。
当火车缓缓启动,喷出巨大的白色蒸汽时,一种奇妙的疏离感与兴奋感交织在亚瑟心头。
火车车轮与铁轨碰撞,发出有节奏的“哐当、哐当”声。亚瑟靠在窗边,看著伦敦那熟悉的街景渐渐被郊外的绿地所取代,飞速倒退的田野与村庄,脑子里面还在思考著新书的情节和文字。
“打扰一下,请问……您是亚瑟·柯林斯先生吗?”
一个略带拘谨的声音,打断了亚瑟的思绪。他转过头,看到邻座的一位中年绅士,正手捧著一本《比顿圣诞年刊》,激动地看著他。那本杂誌被翻阅得起了毛边,显然是被反覆阅读过。
亚瑟礼貌地点了点头:“是我,先生。”
“哦,上帝啊!真的是您!”
那位绅士的脸上瞬间绽放出光彩,“我是您的崇拜者!《血字的研究》……那真是我读过的最伟大的故事!我的孩子们也为之著迷!歇洛克·福尔摩斯……一个真正的天才!”
这突如其来的“粉丝见面会”,让亚瑟有些始料未及。很快,周围的几位乘客也被吸引了过来。在得知了他的身份后,车厢里响起了一阵小小的骚动。人们开始热烈地討论著福尔摩斯和华生,討论著那个留在墙上的血字“rache”,甚至有人开始询问亚瑟,下一部作品什么时候能问世。
亚瑟耐心地、微笑著一一回应。这是他第一次如此直观地,感受到自己的文字,在这个没有网际网路和电视的时代,所產生的巨大而真实的影响力。他的名字,他的故事,已经隨著这钢铁铸就的巨龙,传遍了英伦三岛的每个角落。
当火车抵达利兹时,已是下午。
与伦敦那种帝国首都的精致与宏伟截然不同,利兹给人的第一印象,是力量。粗獷的、不加修饰的工业力量。
空气中瀰漫著一股复杂的、独属於工业革命的气味——煤烟的呛人、金属的铁腥、以及纺织厂里潮湿的棉尘混合在一起。巨大的烟囱,如同钢铁森林般刺向铅灰色的天空,不断吐出黑色的浓烟,为这座城市披上了一层永恆的雾靄。
这里是维多利亚时代工业皇冠上的一颗黑色明珠,是英国纺织业的心臟。富有的工厂主在这里建造了宏伟的市政厅和穀物交易所,但城市的更多角落,是被劳工阶级拥挤的红砖排屋所占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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