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警方的马车,载著亚瑟和格雷,抵达梅菲尔区那座被媒体重重包围的豪宅时,亚瑟第一次直观地感受到了,什么叫“盛名所累”。

原本,他准备低调地跟著格雷去现场。

毕竟,虽然《血字的研究》火了,但他的作者身份尚未完全暴露在公眾视野中,认识他的人不多。

然而,他完全低估了伦敦新闻界的能量,或者说……是有人在背后推动著这一切。

“该死的!”

当马车在豪宅外缓缓停下时,格雷低声咒骂了一句,“他们怎么会知道你来了?”

窗外,数十名记者像鯊鱼闻到血腥味一样,瞬间从四面八方涌了过来,將马车团团围住。镁光灯伴隨著“砰!砰!”的爆鸣声,疯狂地闪烁起来,將亚瑟的脸映得一片惨白。无数个充满了恶意与揣测的问题,如同子弹般射向车窗。

“柯林斯先生!您对这起因您的小说而起的罪案,有何感想?”

“凶手是您的狂热读者吗?您是否感到一丝愧疚?”

“请问下一部福尔摩斯探案,会以这起真实的案件为蓝本吗?”

亚瑟没有回应,直接在两名警员的奋力开路下,跟了进了豪宅。

豪宅內,一片死寂。

书房的门开著,一股淡淡的、属於油彩和松节油的刺鼻气味,从中飘散出来。

亚瑟走了进去。

他的目光,没有在被暴力破坏的保险柜上停留,也没有去看那些散落在地上的警用勘察標记。他的目光,第一时间,便被墙壁上那片巨大的、猩红色的污渍,牢牢吸住了。

rache。

那一瞬间,亚瑟感觉到了一种难以言喻的、混杂著噁心与愤怒的奇异感觉。

这是一种褻瀆。

一种拙劣的、令人作呕的模仿。

格雷警长看到他的表情,忍不住问道:“怎么样,柯林斯先生……你有什么发现?”

亚瑟缓缓地开口。

“我看到了一个读过我的书的人……”

“……但他,显然,根本没有读懂。他抄对了单词,却弄错了最重要的东西。”

“什么?”

“动机,”

亚瑟一字一句地说,“动机,完全错了。”

《血字的研究》书中的『復仇』,源自於二十年的血海深仇,是一场横跨两大洲的、赌上一切的復仇。它沉重、偏执、充满了宿命感和仪式感。

而这里的这个……

完全就是在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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