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吉米勒运球,就在三分线外一步。

这是他的绝对领域。

“来吧,菜鸟。”

米勒重心压得很低,充满挑衅,死死锁住林翰的肩膀。

只要林翰有一丝重心的偏移,他就会立刻拔起。

林翰没有动。

他双脚分开,比肩略宽,双手自然下垂。

太极,听劲。

他在听米勒的意图。

不是用耳朵,而是用覆盖在球场空间里的感知力。

米勒动了。

没有花哨的变向,一个欺骗性的左侧虚晃,紧接著向右侧全力加速。

康塞科球馆的欢呼声,刚刚起到一半。

米勒惊恐地发现,无论他往哪个方向突破,林翰的胸膛总像一堵墙一样,刚好挡在他的必经之路上。

那不是速度的比拼。

是预判。

“该死!”

米勒被迫停球,他在身体接触的一瞬间,感受到一股绵软却充满韧性的力量,將他的衝击力卸得乾乾净净。

没有借力点。

想要造犯规的意图落空,米勒只能在失去平衡的情况下,勉强將球扔向篮筐。

篮球砸在篮板上,弹框而出。

奥斯丁怒吼一声,抓下篮板。

攻守转换。

艾弗森接球狂奔,像一道黑色的闪电划过球场。

但他没有选择自己上篮,而是在吸引了两人防守后,回头望月。

篮球飞回了跟进的林翰手中。

此时,站在林翰面前的,依旧是雷吉米勒。

这位印第安纳的图腾,此刻满脸通红,他张开双臂,试图用那些充满了小动作的防守来阻挡林翰。

“別想过去!”

米勒咆哮著。

林翰面无表情,甚至没有减速。

他在接近米勒的一瞬间,脚步突然变得细碎而诡异。

就在两人即將撞在一起的剎那,林翰的右肩猛地向前一送,后背微微弓起,整个人像一张拉满的硬弓。

铁山靠。

不需要蓄力,劲力在接触的瞬间爆发。

“砰!”

一声闷响,甚至盖过了球鞋摩擦地板的声音。

雷吉米勒只觉得胸口一沉。

他的双脚离地,整个人不受控制地向后飞去,直接摔进了底线的摄影师人群中。

哨声没响。

这是一个完全合规的身体对抗,林翰占据了有利位置,是米勒自己太轻了,也太脆了。

面前是一片坦途。

林翰轻鬆起跳,单手劈扣。

108比100。

这个扣篮,不仅锁定了胜局,更是彻底击碎了步行者队的骄傲。

雷吉米勒狼狈地从地上爬起来,推开了想要搀扶他的摄影师。

他看著那个正在退防的背影,张了张嘴,却发现自己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拉里伯德坐在教练席上,面色铁青地合上了战术板。

不用看了。

比赛结束了。

剩下的两分钟成了垃圾时间。

当终场哨声响起的那一刻,康塞科球馆出奇的安静。

大屏幕上的比分定格在112比104。

76人队带走了一场胜利,也带走了步行者队的主场尊严。

……

飞往奥克兰的包机上。

机舱內的灯光昏暗,大部分球员都已经戴上眼罩休息。

连番的客场征战,让每个人的身体都处於极度疲惫的状態。

林翰没有睡。

他手里拿著一个小型的战术板,上面画满了各种箭头和圆圈。

他在復盘刚才的比赛。

虽然铁山靠的效果惊人,但在实际运用中,他还是发现了一些细微的瑕疵。

“还在研究?”

拉里布朗的声音从过道另一侧传来,端著一杯咖啡,看起来也毫无睡意。

“有些细节没处理好。”林翰头也不抬地回答。

布朗坐到了他对面的空位上,目光深邃地看著这个年轻的弟子。

“林,你知道为什么我一直对你这么严苛吗?”

林翰停下手中的笔,抬起头。

“因为您想贏。”

“不全对。”

布朗抿了一口咖啡,“想贏是教练的本能,但我对你,有更高的期待。”

他指了指林翰手中的战术板。

“你有成为大师的潜质。不仅仅是技术上,更是心理上。在这个联盟里,有很多身体天赋比你好的球员,但他们缺乏那种……在混乱中保持绝对冷静的能力。”

“你要做的,不仅仅是得分或者助攻。”

布朗的声音压低了一些,“你要成为球场上的暴君。用你的理智,去统治比赛。”

“就像今天对付雷吉米勒那样?”林翰问道。

“那只是个开始。”

布朗站起身,拍了拍林翰的肩膀,“下一场打勇士。他们是一群没有纪律、只知道快攻的疯子。那样的比赛节奏,很容易把人带偏。”

“你要做那个剎车片,或者,做那个掌握方向盘的人。”

“我明白。”

林翰收起战术板,目光投向舷窗外漆黑的夜空。

旧金山的灯火,隱约可见。

……

奥克兰,甲骨文球馆。

这里的氛围和印第安纳截然不同。

音乐震耳欲聋,球迷们穿著花哨的球衣,手里拿著啤酒,毫无组织地叫喊著。

金州勇士队,这个赛季的战绩並不理想,但这並不妨碍他们成为联盟中最具观赏性,或者说,最混乱的球队之一。

他们没有复杂的战术体系,也没有严密的防守纪律。

他们有的,只是天赋,速度,以及一种近乎本能的进攻欲望。

安托万·贾米森,拉里休斯,埃里克·丹皮尔。

这是一群才华横溢但各自为战的球员。

赛前热身。

拉里休斯,这个身体素质劲爆的后卫,正在尝试著各种高难度的扣篮,引得场边球迷阵阵尖叫。

他看到林翰练习著中距离投篮。

“嘿,费城的功夫小子!”

休斯抱著球,走了过来,嚼著口香糖,“听说你会什么靠?待会儿能不能別把我的肋骨撞断?我可是还要去夜店的。”

周围的勇士球员爆发出一阵鬨笑。

林翰投出手中的篮球。

唰。

空心入网。

他转过身,扫过休斯那张轻浮的脸。

“如果你能追上我的节奏,我会考虑轻一点。”

说完,林翰走向了另一侧。

休斯的笑容僵在脸上,隨即狠狠地把球砸向地板。

“装什么深沉,待会儿跑死你!”

比赛开始。

从跳球的那一刻起,勇士队就展现出了他们那疯狂的比赛风格。

丹皮尔凭藉惊人的弹速贏得跳球,拉里休斯接到球的瞬间,就像一枚出膛的炮弹,直接冲向了前场。

根本没有阵地战的意图。

三秒钟,球已经到了篮下。

休斯顶著艾弗森的防守,强行上篮得手。

2比0。

“跑起来!跑起来!”

勇士队的主教练卡勒西莫在场边大喊。

他知道,这是他们唯一能战胜76人的方式,把水搅浑,把节奏带快,让那个该死的东方人没法思考。

76人底线发球。

林翰刚接到球,拉里休斯就像疯狗一样扑了上来。

全场领防。

而且是那种赌博式的抢断。

休斯的手很快,直奔林翰手中的篮球而去,完全不顾及失位的风险。

“太急了。”

林翰心中默念。

这种只凭身体本能的防守,在他眼中充满了破绽。

缠丝劲。

篮球像是粘在了他的手掌上,刚好避开了休斯的抢断。

休斯一掌扑空,重心不可避免地向前倾斜。

林翰顺势侧身,肩膀在他的肋侧轻轻一靠。

借力打力。

休斯只觉得一股横向的力量传来,原本向前的冲势瞬间变成了向侧方的踉蹌,整个人跌跌撞撞地衝出了边线。

林翰从容运球推进。

前场五打四。

他没有著急传球,而是观察著勇士队的防守站位。

鬆散,凌乱。

每个人都盯著球,却漏掉了人。

林翰加速,突入三分线。

贾米森补防过来,试图用长臂干扰。

林翰在行进间突然急停,右脚为轴,背身倚住贾米森。

贾米森比他高,比他壮,但他还没站稳。

“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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