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1章 是仙朝天之母,在追杀你啊!
而眼前这个画中人...
显然不是。
似乎明白了方庆在想什么,病殃殃的少年,轻轻嘆了口气:
“他那点困苦算什么?”
“罢了罢了,既然你想知道,我便告诉你他是谁。”
声音飘忽,仿佛穿透了时光。
“他啊,出生那日就躺在这般金黄的麦浪里,母亲难產而亡,”
“父亲是个没担当的落第书生,竟將他弃于田间,拂袖而去。”
“这孩子生而知之,婴孩之躯却藏著一颗通透的心。”
“可那又如何?只能眼睁睁看著饿狼逼近,等待死亡降临。”
“但他並不害怕,因他梦中总坐著个青袍道人,”
“道人告诉他,在狼吃掉他之前,会有路过的车队。”
“一对富庶夫妇不但会救你性命,更將视如己出。”
“但他並没有高兴,因为那个道人同样告诉他。”
“只能在那对夫妇膝下承欢至三岁。”
“若三岁生辰后不离家,他全家一百八十口,皆要为他陪葬。”
“那时他虽天生聪慧,却不解生死为何物,也並不相信这个道人话中的预言。”
“三岁生辰,他贪恋著母亲怀中的温暖,兄长肩头的嬉闹,还有襁褓里小妹的奶香,哪捨得离开?”
“於是在第二日深夜,他坠入了一场可怖的噩梦。梦中,他看见自家庄园被熊熊烈火吞噬,遍地都是血淋淋的尸体。”
“惊醒时他才发现,那並非噩梦——一切都是真实的。他的大哥拼尽最后一丝生机,將他藏进了码头的货船。”
“亲眼看到收养他的那户人家,全部人死无葬身之地,可他顾不上悲伤,也生不起任何寻仇的念头。”
“只是在睡梦之中疯狂的呼叫那个道人。”
“消失三年的道人终於现身,开口第一句便问:"可后悔?"”
“他没有自怨自艾,只是冷静地追问缘由。”
“道人说:"这户人家与你的缘分,仅止三年。多一日也扛不住。"”
“他又问仇家是谁,道人却摇头:"时机未到。"”
“然后道人问他下一步路想如何走?”
“是继续做一个无忧无虑的閒散少爷。”
“还是想学一门赚钱手艺。”
“再或者学习一门武艺。”
“这次,他选了赚钱的手艺。”
“於是跟著道人的指点,
“依照道人指点,他深夜守在烟花柳巷外,救下一位老乞丐。”
“这老乞丐竟是当地贼王,將毕生偷盗绝学倾囊相授,甚至许诺將来让他继承贼王之位。”
“但他心知肚明,因为道人早说过,他与老贼王的缘分,只能维持到四岁。”
“四岁生辰前夕,他再次逃离。”
“但出了意外,老贼王的警觉的本领非同小可,第二天把他亲手带了回去,”
“於是,他亲眼目睹老贼王失手,被官府扎住,当街千刀万剐。”
“站在老贼王的坟墓之前,他不喜不悲,只是询问道人:“他的仇敌到底是谁?””
“老道人依旧拒绝告诉他,”
“只是为他指明了下一个有缘之处——”
“这次是一个鏢局,两年中他跟著鏢师学会了傍身的武艺。”
“为了不出意外,这次他提前一个月就离开了。”
“这次他对老道人说,不想再寄人篱下。”
“如今武艺在身,又通盗窃之术,已能自力更生。”
“老道人没有多劝,只问当真想好了?”
“他很坚定,彼时的他单纯的想法,既然他是个不祥之人,就不该再连累他人。”
“老道人嘆了口气,尊重他的选择,却在下一刻,道出个令他毛骨悚然的预言:”
“既然你没有选择单个家庭,而是选择让这方世界庇护你,”
“那,必须在九岁前彻底离开此方世界。”
“否则......”
老道人枯瘦的手指划过天际,
“否则整个世界这亿万万生灵,都將为你陪葬!”
“他只觉得老道人是疯了,这浩瀚天地,怎会与先前那些普通人家相同?”
“偌大世界,岂会只能护他五年?”
“直到五年后的那天,”
“他亲眼看见虚空撕裂,天兵降临。”
“那些大神通者將整个世界炼化成一颗琉璃珠,”
“血雨中,老道人终於道出仇家名號:”
“是横行虚空的,荒古灾厄!”
“是荒古绝域,万道邪祟,”
“是仙朝天之母——”
“在追杀你啊!”
(以下,是补存昨天缺失字数,凑个全勤哈,见谅)
"你说追杀你的是谁?"
"天之母?"
饶是方庆这般淡漠的性子,听到这三个字也不由心头一震。
凝视著这个麦田中的画中人,
思绪翻涌。
与后世那个被人道十三道派禁錮的"天"不同——
那时候,祂似乎有点儿人人可欺的意味。
后世的普通修道者谈起“天”,
都会以最戏謔的话语,说“祂”不过是被"被人道皇朝分割封印的废物"罢了。
但只有方庆知道。
或者说,只有那些从史前活到现在的老傢伙才真正明白,
"天之母"三个字意味著什么。
那些曾经侍奉过“天之母”的老臣,骨子里都刻著永远无法磨灭的恐惧烙印。
这些老怪物们,每每午夜梦回惊醒,总要再三確认"天之母"仍被人道皇朝关押著,
才能重新闭上眼睛。
因为,那位曾高踞仙朝之上的“天之母”——
可是真正威压万界的无上存在!
但修道界中十之八九的修士,终其一生也不过是闻其名而不得见其形。
九道於他们而言,终究只是飘渺传说。
而天之母悬在万道头顶的达摩克里斯之剑,却是实实在在的!
暴虐!酷烈!
这二词便是"祂"最好的註脚。
那是刻进骨髓的切肤之痛,
仙朝纪元,多少惊才绝艷的道统?
自开宗立派之日起,便尽数落入天之母的掌中。
被祂亲手榨乾最后一滴骨血,最终倒在漫漫征途之上。
连尸骨都不得保全。
不,应该说——
就连残躯都被炼成了道器材料。
真真是物尽其用,丝毫不留余地。
这是一段,连史册都不敢记载的『歷史』,
早已被忘却在时光长河,
但方庆確实熟悉的很。
毕竟,他曾在那个时代,
真切地活了八十载春秋。
当时,他那具分身遗落在了史前。
为了不在这世间留下一丝波澜与痕跡,
他便隱於凡尘,做了个最寻常的说书先生。
这身份看似不起眼,却是民间消息最灵通的勾当。
想来是仙朝里有人要替天之母宣扬威仪,
最惯用的手段,便是將这些天家故事,
借说书人的口舌传遍市井。
方庆因此得了许多第一手的话本,
比如那日日开拔的仙军究竟去往何处,
又比如修道界的底蕴,
原是在怎样的血海中一点点积攒起来的。
那时坊间最叫座的话本,
便是《天母桂冠上的明珠》,
每回开讲,茶楼里挤得插不下脚,
百姓们的打赏格外热络——
这可是他们的荣光!
话本里说,
一颗明珠便是一重天!
一般的世界,能觉醒世界意志已属不易。
纵使觉醒,也不过是蒙昧混沌的存在,
鲜少能孕育出具体的"人格意识"。
而且最重要的一点——
一个世界,只能有一个“天”,
这是常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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