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这头猪吃你的菜地,但它是保护动物啊,我们没办法打。”此时的小王已经和老王熟悉了,称呼都变了。

只是他说出的话却让老王忍不住想敲他脑袋。

“打打打,就知道打,不管它是不是保护动物,它这么大的体型,我们敢去招惹?小心別被它给盯上,到时候把你给吃咯。”老王没好气的说道。

小王意外:“被它给吃了,野猪还吃人的?”

老王对於小王这种常识性不算太高的说法已经不在意了,毕竟双方已经在一起好几年了,非常熟悉了,小王是城里人,就见过狗和猫,连鸡鸭都是饭馆里见的,更何况是野猪这种保护动物,在动物园里都算是少见的了。

“到不是吃人,只是它也吃肉,人也有肉,人在它面前躺著它当然会吃,对於打不过它的动物,它也不介意加餐一顿啊,你看你的体格,一拳打过去,那头野猪会动弹一下吗?给它挠痒差不多。”

“我们有枪啊,枪应该打的死吧。”小王想起放在臥室里的步枪。

老王无语了:“別逗了,一把步枪,十发子弹,关键是这步枪还是老傢伙了,比你年纪都大,威力確实还行,但一枪下去,你知道能够打死它吗?就算打死了,用枪了,报告怎么写?写有野猪来抢东西吃,然后被我们干掉了?我们顺便吃了一顿野猪肉?”

说著老王摸了摸下巴喃喃自语:“似乎也不是不行,遇见危险用枪也说得过去,倒是说是野猪突然来袭击,迫不得已开枪自卫,野猪肉还没吃过吶。”

听到老王这么说,小王立马兴奋了:“我去拿枪!”

结果刚有动作却被老王拉住了:“行了,我说说而已,还能真打啊?这说法说不过去的,別忘了,房子外面有摄像头,並且太危险了,到时候如果没打死,激怒了这头野猪,说不定都来不及多开几枪,就会被它给干掉了,起码八百斤往上的野猪,太危险了。”

小王很是遗憾的嘆息了一声。

此时正在狂吃的方问还不知道,自己差点要被开枪打了,这次还不是手枪那种小卡拉米,而是步枪。

步枪的威力可不是小手枪能比的。

一些体型大的动物,能够抗几枪手枪都不死,甚至一枪打中了要害,都未必会立马死,但如果是步枪,特別是一些口径大一点的,陆地上没什么动物能够抗的住,就算是大象,被打一枪也够呛,就更別说只是体型大但却达不到大象那种生物级別的方问了。

方问吃饱后,就离开了这边,这块田里种的菜差不多刚好让方问吃饱。

虽然大多都是一些能量低的菜,但架不住量大管饱,並且还不用到处找啊。

隨后的日子里,方问满长白山山脉到处转悠,仗著大体型去了一个山头,就去找一些好吃的,即便是冬天,雪很厚,但一些好东西,比如野山参之类的也未必能够逃脱方问的搜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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