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一点必须在合同里明確下来。所有基於故事核心內容的二次创作改编权,应该归属於原始版权方,也就是我个人。”

钱平律师的身体,不自觉地坐直了一些。

他镜片后的眼睛里,第一次有了些许惊讶。

这个小姑娘,居然知道“二次创作改编权”这个概念?

这可不是普通人能接触到的领域。

唐樱没有理会他的惊讶,自顾自地將合同翻到第十二页。

“第二点,是关於海外发行的利润分成。”

“合同里写的是一九开,电台拿九成,我拿一成。”

“我理解,海外发行渠道成本高,宣发难度大。但是,王台长,钱律师,恕我直言,这个比例,对於创作者来说,是不公平的。”

“我的建议是,三七开。如果台里觉得有困难,我们可以把前期成本核算清楚,在刨除所有成本之后,我们再对纯利润进行分成。”

这一下,不只是钱平,连王建国都感到意外了。

她不仅要提价,还提出了“刨除成本后对纯利分成”这种专业的財务概念。

唐樱没有停,她翻到了合同的最后一页,附则部分。

她的笔尖,点在了一条极不起眼的条款上。

“第三点,也是我最在意的一点。”

“第十五条,第三款,关於违约责任。”

“合同规定,若我方单方面违约,需要赔偿台里五倍於合同总金额的赔偿金,並且,在未来五年內,不得以任何形式,从事任何与声音、演艺相关的工作。”

“钱律师,您是这方面的专家。我想请问,这样带有终身禁业性质的惩罚性条款,是否具备法律效力?它是否过分加重了一方的责任,而有失合同的公平原则?”

话音落下,钱平律师脸上的表情,彻底变了。

从最开始的轻视,到后来的惊讶,再到此刻,完完全全的震惊。

这三条,每一条都精准地打在了这份合同最核心、也是最隱蔽的要害上。

第一条,是关於未来无限可能的长远利益。

第二条,是关於实实在在的真金白银。

而这第三条,则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陷阱。

一个足以將任何一个羽翼未丰的艺人,彻底锁死,永世不得翻身的枷锁。

这些条款,是他亲手加进去的。

是他多年来,惯用的手段。

可他怎么也想不到,这个看起来人畜无害的女孩,竟像一个身经百战的商业谈判专家,將他布下的所有地雷,一颗一颗,毫髮无伤地挖了出来。

並且,冷静地摊在桌子上。

王建国转过头,看著钱平,眼神里带著一丝询问。

钱平试图解释:“这个……只是业內的一个通用模板……”

唐樱却没给他解释的机会。

她看著王建国,语气诚恳。

“王台长,我不是不信任您,也不是不信任咱们电台。”

“我只是觉得,一份从一开始就清晰、公平、权责对等的合同,才是一切长期合作的基石。”

“我们把所有可能发生的问题,都提前摆在明面上,用白纸黑字固定下来。这既是对我的保护,也是对台里未来发展的负责。”

“我们未来要面对的,是广阔的市场,而不应该把精力,浪费在这些內部的含糊与猜忌上。”

她的这番话,不卑不亢,有理有据。

既指出了问题,又给足了对方面子。

格局,瞬间就打开了。

王建国愣愣地看著她,猛地一拍大腿,爆发出一阵爽朗的大笑。

“钱律师,就按照唐樱同志刚才说的三点,立刻修改!”

“所有条款,必须清晰,必须公平!我们电台,要的是一个能並肩作战的伙伴,不是签一个卖身工!”

然后,他又转向唐樱,感慨万千地说道。

“唐樱啊,你这个年轻人……不简单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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