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上午,一辆黑色的桑塔纳停在了柳树胡同口。

在自行车还是主流交通工具的年代,这辆擦得鋥亮的小轿车,引来了不少街坊邻居的注目。

车门打开,穿著一身浅色连衣裙的林婉走了下来。

她四下张望著,很快就看到了从胡同里走出来的唐樱。

眼前的女孩,穿著一件最简单的白衬衫,长发扎成一个清爽的马尾。

明明是最朴素的打扮,可整个人却像是会发光。

皮肤白皙通透,在阳光下泛著一层温润的光泽。

眉眼弯弯,清澈的瞳仁里像是落入了星辰。

她就那么安安静静地走过来,步履轻快,脊背挺得笔直,周身都散发著一种蓬勃的、向上的生命力。

林婉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这还是那个总是低著头,神情怯懦,把自己收拾得乱七八糟的吗?

“林阿姨。”唐樱走到车前,笑著打了声招呼。

林婉这才回过神来,她拉著唐樱的手,上上下下地打量著,嘴里嘖嘖称奇。

“,你……你这是……”

她想说“变漂亮了”,又觉得这三个字不足以形容眼前的变化。

唐樱大方地笑了笑,“可能是最近心情好,睡得也好吧。”

林婉拉著她上了车。

“一个人住就是辛苦,看你都瘦了。”林婉心疼地摸了摸她的手背,隨即又像是想起了什么,从副驾驶座上拿起一份报纸,兴致勃勃地递给她。

正是那份刊登了诗歌的《京城青年报》。

“,你快看!你给阿姨长脸了!”林婉指著那个豆腐块大小的版面,言语间满是藏不住的欣赏,““那天晚上,我翻来覆去睡不著,就打开了收音机……哎哟,听到那个女娃要在桥上想不开,我这心都提到嗓子眼了!”

“后来你念那首诗……《面朝大海,春暖开》。”林婉一字一句,念得格外珍重,“,那诗,那声音,听得我眼泪直流。现在电台每天早上都重播一次,我呀,天天守著听。”

车子驶入京市西郊的別墅区,最终在霍家那栋气派的大宅前停下。

一切都和记忆里一模一样。

修剪得整整齐齐的草坪,巨大的罗马柱,以及那种无处不在的、属於上流社会的秩序感和距离感。

以前,原主站在这里,心里是自卑又渴望的。

而现在,唐樱的心里只剩下一片平静。

她像一个真正的客人,跟著林婉走进去,礼貌地和家里的佣人点头致意。

客厅里,霍家的男主人霍振军正坐在沙发上看报纸,见到她进来,“,回来啦。”

唐樱同样礼貌地喊了一声,“霍叔叔。”

就在这时,楼梯上传来一阵脚步声。

唐樱抬起头,正好对上一双冷漠的眼。

霍深穿著一身深色的居家服,正从楼上走下来。

当他看清站在客厅里的人是唐樱时,那张英俊的脸上,毫不掩饰地浮现出嫌弃。

他的眉头拧成一个川字,上一次是爬床,这一次又是什么?

欲擒故纵的把戏,还没玩够?

他连一个字都懒得说,径直从她身边走过,走向餐厅。

那股子高高在上的厌恶,眾人都看出来了。

林婉的脸色有些尷尬,她拉了拉唐樱的手,低声说:“別理他,我们去吃饭。”

饭桌上,气氛微妙得能滴出水来。

长长的餐桌,霍振军坐在主位,林婉和唐樱坐在一侧,霍深坐在另一侧。

林婉不停地给唐樱夹菜,试图用热情来化解这冰冷的气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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