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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月后的黄昏,残阳如血,將北邙山麓染成一片火红。

二十里外,一座军帐在暮色中若隱若现,周围火把摇曳,光影交错。

帐內,庆辰一改往日眼露凶光的狠辣模样,此刻正端坐在案几前。

他脸上堆满笑容,那笑容諂媚又討好,让人看了忍不住心生鄙夷。

他巴结的对象,是一位身著精良皮甲的青年男子。

男子头上的铁製军帽熠熠生辉,帽上镶嵌的宝石,彰显著其不凡的身份。

“司马大人,您今晚上可得开怀畅饮啊!知道您最喜欢品酒,这可是上好的药酒!”

庆辰端起酒杯,双手恭恭敬敬地递上前去,言语间儘是阿諛奉承。

说著,他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压低声音道:“另外,小弟的哨队里,已经秘密为您安排了一个空的军帐,保证舒適又安静,没人打扰。

嘿嘿,还有,按照您的吩咐,那个小美人也已经绑得结结实实,就等著您晚上好好消遣消遣呢!”

李沐云听闻,顿时仰头哈哈大笑,笑声在帐內迴荡。

他一把夺过庆辰手中的酒杯,將酒液一饮而尽,觉得意犹未尽,索性端起整个酒壶,仰头畅饮。

酒水顺著他的下巴滑落,浸湿了胸前的衣襟。

“哈哈哈,庆老弟,不错,不错!你果然是个识趣的人!”

李沐云放下酒壶,拍了拍庆辰的肩膀,脸上的笑容肆意张扬。

庆辰见状,更是点头哈腰,脸上的笑容几乎要咧到耳根:

“司马大人对小弟的关照,小弟就是当牛做马也难以报答。

以后司马大人有什么需求,只需知会一声,小弟一定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此刻的庆辰,十足一副忠诚耿耿、唯命是从的小弟模样。

过去这十日,庆辰绞尽脑汁討好上司李沐云。

不得不说,这位城主的女婿,是个让人瞠目结舌的废物。

一般统领五百人的营官,在这十几日里都会尽心竭力地操练士卒、统御下属,严格制定营中规矩。

可李沐云却整日游手好閒、不务正业;

只知道跟著城中的权贵子弟在城外游玩享乐,对军务不闻不问。

而且,他似乎还深諳“软饭硬吃”之道;

城主的女儿对他百依百顺,他则凭藉著一副好皮囊,尽情享受荣华富贵。

人活一世,不过图个酒色財气。

庆辰深諳此道,他心里清楚;

李沐云好酒如命、贪恋女色、喜好白嫩书生,更对『禁药』欲罢不能。

於是,他绞尽脑汁,变著法儿地满足这位城主女婿的癖好,只为能博其欢心。

毕竟他虽然地位比较高,但是作为城主府的女婿,很多事情不方便做。

只能跟著几个公子哥出去混混,去多了意思就不大了。

终於,庆辰瞅准机会,成功请动李沐云到自己的哨队视察。

在一处隱蔽的军帐之中,他早已劫持了一位大家闺秀在此『作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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