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男娃变成女娃,这教学方向一下也变了,不过说著说著,李破也是口舌生津,不停的咽著唾沫。

“大哥……咱们今天没去领粥。”

“能自己吃饱穿暖,干嘛去求人施捨?记住了啊,伸手要的东西,吃著不香不说,还要不到什么好东西。”

李破脸上渐渐肃然,让李春好生害怕,缩了缩肩膀,不住的点头,心里却在嘀咕,其实小春就是想说肚子饿了嘛,干嘛这么嚇人?

李破哼哼两声,略微有了那么点满足感,孩子的价值观要从小抓起啊……

这顿饭,从早忙到晚,一屋子人都是飢肠轆轆,不过却没人再敢提去领粥的事情。

天色近晚,李破终於觉著差不多了。

说起来,还是傢伙什不太趁手,不然的话,绝对费不了这许多时候。

而做一顿美味的杂碎,也需要熬製,直到汤汁彻底入味才行。

其中最重要的是,老汤,第一次费手脚,后来也就不会如此了,把汤留下来,越熬越浓,就可以作为汤底来使用了。

一起锅,味道还是不太好闻。

但没办法,肉食这东西,靠的就是佐料……

於是,大屋里聚了一屋子的人,有席地而坐的,有站著的,有蹲著的,满屋子唏哩呼嚕的声音,像进了猪圈一样。

碗不够用,什么器具就都用上了。

杂碎这东西,谈不上什么卖相,没吃过的人,闻著那股味道,其实食慾也不会太大。

但对於饿到现在的流民来说,却一点不適也没有,各个吃的香甜。

李破也不例外,只是在吃第二碗的时候,终於觉察出,这滋味,远远谈不上什么美味,入口嚼起来,口感到是不错,不由又有点怀念起草原上的那个寨子了。

敲门声响了有一阵儿,屋子里的人才听见。

开门一瞧,把开门的女人嚇了一跳,外面站著五六个汉子,各个满脸横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

打头的一位,头髮白,岁数不小,但脸上的神情,却好像家里死了人一般。

往屋里探了探头,这位先就一捂鼻子,味道实在够冲,再瞧见一屋子的人,脸上肌肉又抽动了一下。

女人缩回了屋子,男人立马放下碗筷,围了上来。

不管老小,这一瞬间,都充满了捍卫自己领地的决心和悲壮。

但事情和他们想像的完全不一样,李破上来一打问,才知道,这人是人市里的巡市,其实和坊间里长里正什么的差不多。

今天这间大屋里,人进人出,倒出了不少血水脏物,后来大屋后院又是黑烟滚滚,加上是这样的一间凶宅,到了午间,人市里的商户已经是毛骨悚然。

於是,便有人去城里寻了这位过来。

这位其实也是百般不愿,大冷天的不说,那间大屋,他也是不愿靠近,再说了,大屋现在的主人,什么来歷都打听不清,他就更不愿招惹了。

不过,他也倒霉,不如另外一位巡市横强,只能跟著人走这一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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