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脑也更活泛。

底下小弟对林耀更服。

但混江龙可是肥华的乾儿子。

如果肥华要移民国外,堂口扛把子这个位置肯定是混江龙的。

“嘰嘰嘰——”

林耀放在旧柜檯上的二手大哥大响了起来。

这货活就像块实心砖头,机身厚得能砸核桃。

屏幕却小得可怜,也就比邮票大那么一圈。

顶上还支棱著根锈跡斑斑的天线。

打电话全看运气,信號差时得把天线拽得老长。

还得举著机子在屋里转圈圈找方位,活像在跳胡旋舞。

林耀捏著大哥大走到窗边,果然信號格跳了两格。

刚按下接听键,听筒里就滚出个糙糲的嗓音,带矮骡子的痞劲——是陆启昌(出自无间道)。

论起来,陆启昌算不上他的上司。

因为线人和臥底是两码事。

线人拿钱办事,臥底混出头是为了回去升官发財。

“阿耀,还认得我的声音吗?”

陆启昌的语气极痞。

这是当年在道上混出的习气,就算穿了警服也褪不乾净。

在警队內部他可是被称之为臥底王。

林耀对著话筒笑道:

“陆sir的声音,化成灰我都认得。”

“今天,是有什么好事?”

林耀知道,陆启昌可不是思想老套的差佬。

他曾经在號码帮內部长期臥底。

破了几个麵粉大案之后,回去升了重案组高级督察。

不过,身上江湖气不减反增。

线人是游走边缘的线,他们这种人才是直插要害的针。

自己这枚小卡拉米,说好听是线人,其实就是枚冷棋閒子。

肥华的堂口不沾粉,地盘又小得可怜,根本入不了警队的眼。

当初安插他,不过是因为和联胜那几个走粉的堂口实在打不进去。

才捏著鼻子在这不起眼的角落放了个眼线。

算算日子,陆启昌都快三个月没搭理他了。

这时候突然来电,肯定没小事。

“有事,大事,老地方见,当面说。”

陆启昌那边顿了顿,语气里听不出情绪。

“老地方?哪里?”林耀有些懵逼。

原主的记忆本就缺了一小块。

“草!”

听筒里传来声低骂,陆启昌语气带著股江湖佬的混不吝:

“你小子是把自己当真古惑仔了?踏马连接头的地方都能忘?”

“九龙海边黑沙滩,第三个礁石堆!”

“好,我就过去!”

总算特么不是天台。

天台,港片里是条子和线人见面的首选地。

……

半个小时之后。

林耀开著自己那辆二手福特来到了九龙半岛的黑沙滩。

根据模糊的记忆,这里以前来过一次。

鸟不拉屎的地方。

“阿sir,下次可不可以换个地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在走粉交易。”

看到陆启昌之后,林耀吐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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