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无敌风火轮,月球扛把子!
头脑也更活泛。
底下小弟对林耀更服。
但混江龙可是肥华的乾儿子。
如果肥华要移民国外,堂口扛把子这个位置肯定是混江龙的。
“嘰嘰嘰——”
林耀放在旧柜檯上的二手大哥大响了起来。
这货活就像块实心砖头,机身厚得能砸核桃。
屏幕却小得可怜,也就比邮票大那么一圈。
顶上还支棱著根锈跡斑斑的天线。
打电话全看运气,信號差时得把天线拽得老长。
还得举著机子在屋里转圈圈找方位,活像在跳胡旋舞。
林耀捏著大哥大走到窗边,果然信號格跳了两格。
刚按下接听键,听筒里就滚出个糙糲的嗓音,带矮骡子的痞劲——是陆启昌(出自无间道)。
论起来,陆启昌算不上他的上司。
因为线人和臥底是两码事。
线人拿钱办事,臥底混出头是为了回去升官发財。
“阿耀,还认得我的声音吗?”
陆启昌的语气极痞。
这是当年在道上混出的习气,就算穿了警服也褪不乾净。
在警队內部他可是被称之为臥底王。
林耀对著话筒笑道:
“陆sir的声音,化成灰我都认得。”
“今天,是有什么好事?”
林耀知道,陆启昌可不是思想老套的差佬。
他曾经在號码帮內部长期臥底。
破了几个麵粉大案之后,回去升了重案组高级督察。
不过,身上江湖气不减反增。
线人是游走边缘的线,他们这种人才是直插要害的针。
自己这枚小卡拉米,说好听是线人,其实就是枚冷棋閒子。
肥华的堂口不沾粉,地盘又小得可怜,根本入不了警队的眼。
当初安插他,不过是因为和联胜那几个走粉的堂口实在打不进去。
才捏著鼻子在这不起眼的角落放了个眼线。
算算日子,陆启昌都快三个月没搭理他了。
这时候突然来电,肯定没小事。
“有事,大事,老地方见,当面说。”
陆启昌那边顿了顿,语气里听不出情绪。
“老地方?哪里?”林耀有些懵逼。
原主的记忆本就缺了一小块。
“草!”
听筒里传来声低骂,陆启昌语气带著股江湖佬的混不吝:
“你小子是把自己当真古惑仔了?踏马连接头的地方都能忘?”
“九龙海边黑沙滩,第三个礁石堆!”
“好,我就过去!”
总算特么不是天台。
天台,港片里是条子和线人见面的首选地。
……
半个小时之后。
林耀开著自己那辆二手福特来到了九龙半岛的黑沙滩。
根据模糊的记忆,这里以前来过一次。
鸟不拉屎的地方。
“阿sir,下次可不可以换个地方?不知道的还以为我们在走粉交易。”
看到陆启昌之后,林耀吐槽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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