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你入赘我家,你我合作,必定能將药皂厂从那些旁支亲戚手中抢回来!
到时候你都是自己人了,等治好了我爹,我爹自然也会將他的人脉传承给你。
到时候你从一个青帮打手摇身一变,直接成了小爷叔了!可比你现在的社会地位高得多!”
小爷叔,是浦西地方的称呼,特指年龄虽轻,但辈分高,有势力,有钱,不好惹的年轻男子。
许义听到她的解释,顿时鬆了口气:
“这个啊!”
许义语气里充斥著一种无法被质疑的“光明正大”,仿佛对他而言理应如此:
“不需要入赘,我也会帮你!”
荆桃脸色缓缓变沉。
你不入赘,我如何保证你心向著我家?
你不入赘,还要帮我,那到头来我要跟你分几成利润?
你不入赘,我如何保证你拿了好处之后,不会背后捅我一刀?
荆桃和许义不同,她虽然年龄比许义还小些,但由於姬宵的作乱,荆桃从小便看遍了人情冷暖,经歷了俗世炎凉,心志比许义成熟太多。
她没有说出自己的顾虑,而是问道:
“为什么?”
许义义正言辞:
“我家叶海先生来的时候告诉我:
荆家旁支趁虚而入,抢夺荆鹤笙家的生意,是为不仁。
欺负荆桃一女流之辈,是为不义。
既然是在我青帮地盘上,就容不得这种不仁不义之辈肆意欺辱人。”
许义补充道:
“这些道理,我也认可。”
荆桃眼神复杂:
“你知道你家叶海先生是什么人吗?”
许义靦腆道:
“这个……我还真不太清楚。”
荆桃靠在椅背上,语气变缓,眼神里出现了些许复杂的神色:
“叶海先生本不是浦西城的人,他出身一个叫『天灯下』的小镇子,距离浦西城很近,在浦西开埠之后,就来浦西城討生活。”
这事,许义倒还真知道。
因为许义这具原身,也出生於那个叫天灯下的小镇。
天灯下距离浦西城只有三十六里的距离,都是水路。
仔细算起来,叶海先生应该是许义隔了百八十房亲戚的远房表叔。
所以许义才能拿到那封荐书,来浦西城投奔叶海先生。
叶海先生那房亲戚混的很惨,他早年丧母,后来遇上饥荒,父亲也没了,妹妹被过继出去討口饭吃,是继母將他拉扯大。
后来兵荒马乱的,继母也没了。
叶海先生来到浦西城的时候,是孑然一身。
“叶海先生天生就是混帮派的。”
荆桃的语气复杂,许义从她的语气里听出了厌恶和忌惮,同时也听出了一分隱约的崇拜:
“他来到浦西城没多久,就进了帮派,原本在码头上帮工,没多久就摸清了码头上混饭吃的门道儿,开始『接小货』。”
荆桃见许义满脸天真的样子,就知道许义没参与过这回事,便解释道:
“所谓小货,就是茶房水手从臭港和南洋运来的私货。
只要碰上有店家和茶房水手交易小货,叶海先生他们一群人就会提前踩点,在交易的时候一股脑涌上去,对他们喊:
各位是顶招牌、有垛儿的老合,俺们是吃晒轮、啃水皮的草鞋!
这句话的意思是:你们是有根有底、有名有號的人物,做事讲规矩、看场面;而我们则是风里来雨里去、无依无靠、在江湖上混口饭吃的苦哈哈。
对方听了这话,知道他们是一条贱命,要黑吃黑,畏惧他们手中的武器,一般不会跟他们拼命,就只能將小货低价卖给他们,也或者直接被他们抢走。”
“这便是叶海先生发家的第一桶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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