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斯的头颅顿时与身体分离,滚落在地,那双瞪大的眼中仍凝固著恐惧与不甘。

秦宇冷眼看著尸身,嗤声道:“你这等畜生……倒贴银钱,我也必取你性命!”

他之所以未一击毙命,就是要让孙斯尝尽痛苦,一泄心头之恨。

望著故人尸身,秦宇心中掠过一丝复杂。他们本是同乡,自幼相识,一起逃难到江寧闯荡,彼此扶持……谁知最终竟走到自相残杀这一步。

这世间如大染缸,人心易变,情义难守。

“但求问心无愧罢了。”

秦宇敛起心绪,不再多想。

眼下最重要的是该如何处理尸体。

经常杀人的朋友们都知道,杀人的时候隨意挥刀就可以了,处理尸体的时候就要想得多了。

杀人容易埋尸难。

若在荒郊野外倒也罢了,但此处是他的住所。

一旦被人发现,孙斯死於此地的消息传开,必然后患无穷。

秦宇很快有了决断——將孙斯的尸体送回其家中,再彻底清理自己屋內的痕跡,造成孙斯死於自家屋內的假象。

他没有犹豫,当即用一床被褥裹起孙斯的残肢断臂,一把扛上肩头,冒雨快步离开小巷,朝孙斯的住处赶去。

幸好这段时间以来苦练《血指刀诀》,让他的身体素质大幅提升,否则这百多斤的残躯,只怕根本扛不动。

孙斯的住处就在另一条街的巷子里。

秦宇从他身上摸出钥匙,开门而入,直接將尸体扔进臥室。

紧接著,他刻意踹翻桌凳、掀乱摆设,偽造出这里曾发生过激烈搏斗的痕跡。

一切布置完毕,秦宇累得大口喘气,浑身被雨水和汗水浸透。

毕竟之前连续使用过三次的血指刀,再扛著孙斯走了这么长一段距离,体內气血也有些亏空。

他瞥了一眼地上那具不成人形的尸体,心中暗忖:即便孙斯死了,明面上我仍是他唯一的朋友,没人会怀疑到我头上。

更何况在赤炎帮眾人眼里,我不过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职,怎么可能杀得了一位达到人体极限、能拿捏气血的武者?

这笔帐,大概率会被算在敌对帮派头上。

忽然,一个念头闪过。

“孙斯这傢伙……应该也藏了些积蓄吧?”

秦宇立即在孙乾的房间里搜寻起来。

没过多久,他的目光定格在一口掛著锁、却並未锁实的箱子上。

他上前一把掀开箱盖,里面的东西令他眼前骤然一亮。

首先映入眼帘的,是码放整齐的一锭锭雪白银,粗粗一看,竟有三十两之多!

“孙斯哪来这么多银子?”

转念一想,秦宇便明白了。

“八成是向別人借来,准备衝击炼肉境用的。”

以孙斯平日挥霍无度的性子,根本存不下钱,这笔钱財,极可能是他从帮中其他人那里借来的。

更引人注目的是,银两旁边还静静搁著一只小巧的瓷瓶。他拔开瓶塞,只见数颗淡红色的丹丸置於其中,浓郁的药香顿时瀰漫开来。

“这是……壮血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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