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狐狸
“把乾草铺在冰上,这样我可以站得稳,不至於冻住脚。你们帮了我,我也会帮你们的!”雄鹅说。
两人铺好乾草后,莫顿把他们塞进自己的翅膀下面。“我想你们在这里会睡得又暖又舒服。”他说著,轻轻收拢了翅膀。
安森被厚实的羽毛裹得严严实实,心里想:这真是新奇的体验——真正的鹅绒被!
尼尔斯奔波了一天,早已疲惫不堪。没过多久,两人就沉沉睡去。
冬末的浮冰总是变幻莫测。到了半夜,承载雁群休息的浮冰悄悄漂向了原本毫不相关的岸边。
恰巧,一只名叫斯密尔的狐狸目睹了这一幕。他住在大湖附近的公园里,早就注意到了这群灰雁。起初它们待在岸边,后来又谨慎地飞至湖心的浮冰上睡觉,他一直没找到下手的机会。但他是个极有耐心的猎手,一边想像著灰雁的鲜美,一边在暗处静静等待。
黑夜之中,斯密尔悄无声息地逼近灰雁。
“有狐狸!”一声大喊骤然响起。年长的阿卡率先惊叫飞起,雁群顿时惊醒,纷纷拍动翅膀冲向天空。
尼尔斯在雄鹅张开翅膀时被甩落在冰面上。他还没完全清醒,睡眼惺忪地坐在那儿,不明白周围为何如此喧闹。他揉了揉眼睛,赫然看见一只短腿狐狸正咬著一只灰雁的翅膀,拼命向岸边奔跑。
安森望著狐狸那夸张的奔跑速度,不禁若有所思:这速度太快了,以自己现在的状態根本追不上。变成小精灵之后,虽然某些超凡能力受到了限制,但似乎还隱藏著其他故事之书未曾显示的效果——比如他发现自己半夜竟能看清黑夜中的一切。
狐狸的奔跑时速大约能达到50公里,而人类极限的博尔特也只有44公里。但在原著中,变小的尼尔斯居然能追上他。
安森並没有对故事之书可能存在的“不完美”感到失望,反而觉得这样的旅程才更有意思,更充满未知与真实感。
儘管他提前发出警示,斯密尔还是得手了。眼看狐狸叼著灰雁越跑越远,安森急忙追了上去。
这时,尼尔斯也清醒了许多。他想起之前听说有只狐狸经常窜到农庄里偷鸡叼鹅——看来就是眼前这只了。
他也奋力追了上去,一边大声喊道:“快放下灰雁!你这强盗!快放下!”
斯密尔衝进一片杉树林,尼尔斯紧追不捨,完全没意识到自己正身处险境。他一心只想著昨晚灰雁们是如何奚落他的,他要向他们证明:哪怕变小了,人类依然比其它生物更有智慧与勇气。
斯密尔不知道身后喊叫的是谁,也无暇回头,只顾咬著灰雁拼命向前跑。
儘管夜色深沉,尼尔斯却看清了周围的一切。他恍然大悟:原来我不只是缩小了的人类,真如安森所说,我成了一只小精灵。
他紧追不捨,学著安森的样子跳过浮冰、衝到岸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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