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萤火之光比於皓月
“嘻嘻……好厉害的泥猴子,居然让我脖子有些疼,江湖上这样的剑客,太少了。”
“你虽瘦了些。”
“但我家菩萨……日后定能將你养得白白胖胖。”
胖女人扛起阿飞。
如扛起一袋轻飘飘的米。
风在耳边嘶吼。
两个庞大的身躯,竟比夜风更轻、更灵、更悄无声息。
轻功,本就不是看身材的。
而是看心。
心轻,身自轻。
终於来到一处地方。
门开。
香气扑面而来。
炸鸡满桌。
金黄酥脆,油光诱人。
是凡人难抵的诱惑。
阿飞却想吐。
因为屋內皆是胖女人。
正中央的那一个——
已不是人。
是一座山。
肉山。
那座肉山之上的眼与颈,早已湮没在层层肥腻之中。
只余两道缝隙,透出厉光。
如刀。
声音隆隆滚来:
“林仙儿呢?”
“没找著,不过我们把她男人给抓回来啦!”胖女人说著,隨手將阿飞一扔,
阿飞被拋出。
如一片落叶,坠入柔软的肉山之中。
他被吞没。
被温暖、油腻、几乎令人窒息的柔软紧紧包裹。
肉山的一只巨手抚上他的脸。
抹去污秽。
动作竟带著一种诡异的温柔。
“模样真好……”
“我会好好疼你。”
“这是你的福气。”
阿飞想挣扎。
却无力。
角落。
阴影中。
有人低头。
但他的眼睛却未低垂。
那是一双充满同情的眼睛。
正注视著阿飞。
他是游龙生。
自从兴云庄一別,他就在寻找一个人。
林仙儿。
他找遍了天涯,却找不到那抹魂牵梦縈的影子。
找不到想找的人,却遇上了不想遇的人。
这就是命运。
命运总是喜欢开这种残酷的玩笑。
於是,他到了这里。
从一个名震江湖的少庄主,变成了一个不见天日的玩物。
游龙生。
这个名字曾代表尊荣。
他的家,是游龙山庄。
他的父亲,是藏龙老人。
朋友遍天下,声名动八方。
他的师父,是天下第一剑——
雪鹰子。
但现在。
剩下的只有屈辱。
高贵的头颅,不得不低下。
骄傲的脊樑,不得不弯曲。
谁能想到,堂堂游龙山庄的公子,竟沦为了大欢喜女菩萨的男宠。
“这种福气,只怕他还消受不起!”
一人踏入。
脚步沉稳。
眼角已有皱纹。
岁月刻下了痕跡,却带不走他的魅力。
一种奇特的魅力。
成熟的魅力。
他就是李寻欢。
江湖中总有流言。
他听说林仙儿走了。
所以他来了。
朋友有难,他怎能不来?
李寻欢从来不会放弃朋友。
永远不会。
他站定。
目光如刀。
却沉稳。
“你就是大欢喜女菩萨?”
肉山在笑。
笑声起时,还很平常。
但忽然间——
她全身的肥肉开始震动。
如波涛。
如海啸。
阿飞被震飞。
像一片落叶,落入另一个胖女人怀中。
被紧紧搂住。
如孩童。
整间屋子都在晃。
杯盘碰撞,叮噹作响。
如地震。
地震过后。
肉山开口,声如闷雷:
“你既知是我,却不逃。”
“够义气。”
“我喜欢。”
“你若肯陪我两三天……”
“我就放了他。”
“我从未见过……”
“一个中年人,能如你这般英俊。”
李寻欢笑了。
苦笑。
“你若能瘦三四百斤……”
“陪你玩玩也无妨。”
“但现在?”
他缓缓摇头。
“我的胃口没那么好。”
笑容消失。
怒气在积聚。
大欢喜女菩萨的脸已沉下。
“敬酒不吃……”
“吃罚酒!”
手一挥。
几个胖女人围上。
嬉笑著,如猫捉老鼠。
李寻欢的手也已探入袖中。
大欢喜菩萨仍坐著。
如山。
脖子上的肉叠成丘陵,如盾牌。
无人知道这肉山有多强。
但李寻欢知道。
他必须全力应对。
必须。
刀光一闪!
飞刀已出手!
阿飞看见了。
游龙生也看见了。
那一瞬间的光华。
他们欢喜。
他们知道小李飞刀!
例无虚发!
没有人能看清这一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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