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他在金鏞的《明报》上是千字200港元,这个是经过多位知情人士证实的。

给陈文彬回信的三家里面,有两家想要直接以8000港元买断,

另一家给到千字30元,

条件是拿走版权。

很明显,人家就是欺负陈文彬是新人。

承认你作品写的不错,却又想著法子压榨。

最后,陈文彬在偶然间,选择一家日销3000份的小作坊报社。

千字50元,

並且,对方还承诺只要陈文彬能写,

別说一天四千字,就是一天一万字都可以。

说实话,要不是“熟人”介绍。

以那家报纸的特殊的位置,打死陈文彬都不会选择。

不过呢,也是因为有了这家报纸的大胆尝试,这部“盗墓题材”的小说才得以走入人们的视线。

仅仅过去十天不到,就有三家日销过万的报纸编辑联繫他,

夜里,

陈文彬伏案在书桌前奋笔疾书。

【尸香魔芋的可怕之处在於,它绝不是通过人的五感来製造幻觉。只要你看过它一眼,记住了它那妖艷的顏色,在一定的距离內,都会被它迷惑......

这时胖子已经把第二只石匣中的东西取了出来。

是一本羊皮製成的古书,我估计是先知的启示,还有失落的精绝古国,以及鬼洞的秘密都在这本书里....】

故事写到这里,陈文彬才停笔揉了揉酸痛的手腕,

说实话,哪怕是照著记忆中去抄,这种纯手工写小说,也不是个轻鬆活。

而且,还是繁体字。

別说一天一万字,能写六千字都算本事。

“也不知刊登的具体效果如何?”

陈文彬看了眼桌上的闹钟时间:11点25分。

想了想,还是给报社编辑的打个call机过去。

打完他就放下电话,准备洗澡睡觉。

没想到,刚脱完衣服,电话就响了。

“餵——阿杰,这么晚你还没,嗯?你在外面吃夜宵?”

陈文彬听到对面传来的吵闹声顿了下嘴。

“吃什么夜宵,刚砍完人啊!”

电话那头传来阿杰囂张的声音,只听他“呸”的一声像是吐了口口水:

“快点讲,这么晚找我什么事?我等会还要去忙呢,叼他老母的,敢踩到老子的地界,今晚杀他全家!!”

听到阿杰动不动张口闭口就是杀人全家,一头黑线的陈文彬揉了揉额间:

“要不,我明天再找你吧。”

“有事就快点讲,磨磨唧唧的,明天老子要是被人砍死了呢?!!呸呸呸,要死也是那个烂仔先死!”

阿杰一如既往的把天给聊死。

陈文彬也没客气,快速的讲明缘由,免得耽误阿杰去砍人。

“没什么大事,明天不是我小说连载第十天吗,我想问问效果如何。”

这家小作坊能给这么好的待遇,自然也是有要求。

就是让报纸的销量有所增加。

要是没啥效果,別说继续连载,稿费都不会给。

“就这事?”阿杰不耐烦的说道:“行了,明天你过来找我,掛了啊!!”

嘟嘟嘟——

电话里传来忙音,陈文彬苦笑的放下话筒。

本来想问一句,自己的联繫方式是不是阿杰给那些报社的。

毕竟,他现在还背负著一身赌债,

连出门都要乔装一番,联繫方式更是没几个人知道。

之前投稿的时候也都是用的假地址,连电话都没给。

现在这几家直接打电话过来,还报出自己的笔名。

所以,只能是阿杰给出去的。

可是,为什么呢?

“难道这傢伙担心自己被砍死,提前交代后事?”

陈文彬暗搓搓的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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