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

看来格里菲斯判断城堡守不住,已经领著鹰之团离开了,他们毕竟是佣兵团,没必要为一个註定陷落的城堡死战到最后一刻。

尼德霍格没有贸然上去打扰奋战中的格斯,也没有去追寻鹰之团的下落。

这些任务可以暂时放在一边,只要在几天內完成其中一个任务,大概就不会有惩罚。

他拖著那柄战斧,来到了一个偏僻无人的角落,正思索著以后要怎么拿著长剑与战斧到处跑,就注意到自己胸前的烙印,发出微微金光。

隨即,他手里的长剑、熨斗形盾以及灰色骑士战斧,化作了三道金光,像是赐福指引光束一样,飞向了他胸前的烙印,並消失不见。

这奇妙的一幕,让尼德霍格很快醒悟过来。

他伸出双手,心中默念“长剑”与“熨斗形盾”,就有两道金光从胸前烙印飞出,落到了他的掌心,具现化为了一柄长剑与一面熨斗形盾。

原来是这样,我可以通过烙印,主动收纳、拿取武器与盾牌,它们已经成为我的一部分,说不定还有更多东西也可以这么做……

尼德霍格想了想,没有把长剑与熨斗形盾收回烙印中,而是在战场上找了找,找到了一个合適的剑鞘,將长剑收入剑鞘。

他又扒来两个皮带,將长剑別在腰间,盾牌绑在身后,这样更符合他流浪骑士的装扮,否则以后突然从身后掏出剑与盾,那就太嚇人了。

整理一番后,尼德霍格就听见城堡里传来阵阵欢呼声。

那位骑士老爷骑著马,慢悠悠地、趾高气扬地从佣兵之间走过,手里拎著城堡领主血淋淋的人头。

看到这个人头,原本就士气低落的守军,在面面相覷之后,都放下了武器,选择投降。

骑士老爷指挥入城的弓箭手、骑士团占住这个城堡的各处,又让人把巴积逊的头砍下来,与领主的头颅一起掛在城头示眾。

做完种种安排,骑士老爷就纵马来到了尼德霍格面前,翻身下马,挥了挥手,就有人拿来一个布袋,双手捧到骑士老爷面前。

骑士老爷拿著那个布袋,晃了晃,里面发出哗啦啦的声响:“给!这是7枚金幣,赏给你的!”

他將布袋扔了过来。

尼德霍格想著不要白不要,更別说他今后是要在这个世界里生活下去的,没有钱可不行,就接住了,还打开布袋数了数,分毫不差。

骑士老爷忽然有些好奇起来:“你叫什么名字?巴积逊好像说,你是我们的斥候?我怎么对你没有一点印象?”

“您是贵族,怎么会对一个普通斥候有印象呢?”收了钱,尼德霍格的態度要多好有多好,“我只是运气好,趁巴积逊不备,干掉了他而已。”

骑士老爷竟然也认可地点了点头:“的確,你的运气很好,毕竟那可是巴积逊……不过,你勇气可嘉,之后就不要做斥候了,转来我的麾下吧。”

尼德霍格不想和骑士老爷纠缠下去,也不想直接谢绝骑士老爷的招揽,就说:“谢谢您,那我现在回去报告一声,想来我的长官也会允许的。”

他朝骑士老爷点点头,转身就走。

现在再不走,这个所谓的“斥候”身份就要被戳破了,说不定又要招来什么麻烦事。

骑士老爷一愣,看著尼德霍格踏出了城堡大门,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他还没问清楚这个人到底叫什么,他的长官又是谁呢。

不过也无所谓,想来他之后也知道怎么来找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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