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有把握一枪一个!

朱师焱举著枪,瞄著前方越来越清晰的敌人。

事到临头他越发的冷静。

他本就不是什么怕事之人。

他的射击天赋不错,以前和朋友一起去打野猪的时候,都能做到百米开外轻鬆命中。

虽然以前打的是野猪。

打人还是第一次。

但想来差別也不是太差。

和大多数人对霰弹枪的了解不一样的是。

霰弹枪的准头其实是不错的。

使用独头弹,一百五十米到两百米之间,精度堪比步枪。

即便使用鹿弹——就是一种用於狩猎大型动物的霰弹。

以现在朱师焱使用的00號鹿弹为例,每一枚弹药,有12枚直径约为9毫米的铅弹。

在百米外的散布直径不超过30厘米。

可以说,在五十米到一百五十米之间的交手。

使用霰弹枪的优势极大。

在看到对方没有装备长枪的时候,朱师焱就已经充满了底气了。

罗三古看著拉泵上膛的朱师焱,也学著他的样子完成了上膛。

咔嚓,咔嚓!

清晰的上膛声响起。

躲在他们身后不远处的一行人屏住呼吸。

虽然心中惶恐,但是大家也清楚。

如果被这些爱尔兰人抓到。

不死也要脱层皮。

还不如拼一把!

朱师焱瞄著最左侧一人,默默计算著距离。

等到准星完全將此人套在其中的时候。

他猛然扣动了扳机。

.......

史考特是一名典型的爱尔兰壮汉。

他的头顶上有一道伤疤,从额头一直蔓延到了锁骨上。

这是他在和墨西哥人廝杀之时留下来的伤痕。

在这个完全依靠暴力建立秩序的地方。

只有敢打敢拼之人才能踩著其他人往上爬。

史考特双眸盯著前方。

映入眼帘的大鼻头卡车,居然让他感到了一丝不安。

但很快他就把这一丝不安驱散。

只是一些华人而已。

这些华人十分的温顺,他们就像是不知道反抗的绵羊。

史考特想到了自己去年的时候,跟著老大比尔衝进唐人街劫掠的事情。

他用短刀一连砍死了十几个中国人,那些中国人犹如受到惊嚇的羊群一样四散逃命。

那可能是他听到过的最美妙的声音了...

想到这里。

史考特为自己內心的那一丝不安感到可笑,他伸出舌头,舔了舔乾燥的嘴唇,眼神中带著一种嗜血的快意...

就在此时。

砰!

他脸色微变,便听到了一声坠马落地的声音。

“他们有枪!”

有人喊了一句。

然后便听到了连续的枪声。

砰!

砰!

砰!

每一声枪响,都有一人落马坠地。

史考特还未反应过来,便感觉左肩一痛,胯下马匹也嘶鸣了起来,隨后倒在地上,將他的右腿压在了马下。

他只听到了几声咔嚓的声音。

右腿的骨折,左肩锁骨被一枚铅弹射碎,剧烈的疼痛让这名杀人如麻凶神恶煞的爱尔兰人发出了悽厉的哀嚎....

他努力睁开眼,看到了让他惊恐万分的场面。

9名骑马而来的爱尔兰枪手已全部中弹。

史考特脸色惊恐。

刚刚那一阵密集的枪声让他恍惚。

一个照面,命中9人。

对面的中国人,难道...有一个排的火枪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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