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天过去了。

在这段时间里,洪承畴除了处理日常事务,便是画甲草图。更確切地说,他在试图画19世纪60年代的朝鲜甲草图。据记载,这种甲由13层织物製成,在1871年美国海军陆战队入侵朝鲜时,这种甲接受了实战检验:它们成功抵挡了美军步枪发射的子弹【1】。

在他看来,“成功抵挡步枪射击”的说法大概是韩国人夸大其词,但他还是打算试製一下,毕竟甲对火枪铅弹的防御能力还是有诸多传世文献印证的。那么,这种朝鲜人在19世纪专门製作的防弹甲,其效果自然是会更好。

另一面,在这三天里,程正终於完成了对宿主记忆的完全融合,通过过去的记忆,终於弄清楚了自己这个亲兵“营”的来歷。

原来,这支亲兵营是洪承畴在崇禎二年的时候组建的。当时农民军王左桂部围攻韩城,时任陕西三边巡抚杨鹤命洪承畴救援。洪承畴临时拼凑了一支几百人的队伍,击败了王左桂。而现在的亲兵营,就是洪承畴从最初起家的几百人中挑选出来的精锐,也可以算是他的“家丁”。

包括洪盛在內的大多数人都出身於本地的小地主或者富农家庭——儘管由於明末的灾荒和兵乱,在洪承畴招募到他们的时候,这些人大都已经破產或者在破產的边缘。

“亲不亲,阶级分。”洪承畴心想,“幸好这些亲兵的出身普遍不高,要都是什么富贵人家子弟,我还真不好办呢。”

“先做到和士兵一起吃饭。”

但这件事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就是另一回事了:自己的前世程正是个非常挑食的人,最喜欢的就是鸡鸭鱼肉,蔬菜只吃茄子豆角黄瓜;至於米饭,他从来都是以大米和小米为基础,再加上黑米、玉米碴或者豆子。

但这军营里的伙食……

“大人,这菜啊,就不適合您这种人吃。”看著洪承畴嘴里含著菜,咽不下去却又不肯吐出来的窘迫样子,洪盛和几个亲兵不由得笑了起来,“待会我让人去西安府里给您买点好酒好菜。”

“不用了。”洪承畴努力把嘴里的盐和蔬菜混合物咽进肚子里,又看了看桌子上的乾饭和盐菜,“不是,你们平时就吃这个啊……这东西好吃吗?”

“大人怎么还健忘了起来。”洪盛答道,“这是军中惯例,官家提供的伙食就是这些。至於好吃不好吃嘛,肯定是不好吃的,但饱腹还是够的。哦,还有蒸饼。”说著,洪盛指了指旁边的另一张桌子,“除此之外,每十天会有一次犒军,每人发酒肉各一斤。不过大部分部队都不发酒肉,只发银子让士兵自己去买【2】。”

“发银子?”洪承畴放下筷子,“能发够吗?”

“那肯定发不够啊,而且基本上做不到每十天一发。”洪盛苦笑起来,“再说了,就算能做到稳定发银子,大军辗转作战,很多时候附近根本没有可以买酒肉的地方。”

“还发银子发酒肉呢。”另一个亲兵小声嘟囔著,“步营的弟兄们说,他们连饼都不一定供的上,饭和菜也少,根本吃不饱。也就我们这些亲兵还有骑营能做到每顿领十个饼,还是缩水的那种。”

“柳安国,你就別插嘴了。”洪盛瞪了那亲兵一眼。

“无妨,大家都是军中弟兄,就当弟兄间聊天唄。”洪承畴扒了两口饭——那盐菜他实在是吃不下去,“柳安国,你继续说。”

“是,大人。”柳安国抹了抹嘴巴,继续说道,“饭供不上,军餉又总是剋扣,哪里吃得饱饭?由於吃不饱,弟兄们根本没有力气上阵打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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