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迦箭步上前,摇醒了呼呼大睡的约翰。
约翰迷迷糊糊地睁开了大小眼,正要说一声“晚安勋爵大人”。
就听到龙迦严肃道:“查尔斯诈尸了……我需要你们的帮忙!”
“啊?”约翰一下子清醒了,“那那我们快跑吧?”
“跑不了。”
龙迦將水壶放在桌子上,“大卫,约翰,你们两个,现在开始背《吾主礼讚》,无论发生什么都不许停。”
约翰啊了一声,看上去相当迷茫。
但大卫抹了一把鼻涕,没有丝毫犹豫地重重点头:“明白了老大!”
说完,他就开始闭上眼,嘴里念念有词。
在教堂长大的孩子,肯定是会背吾主礼讚的。
但,大卫的智商有点问题,虽然他背的很认真,但如果仔细听的话就会发现,他嘴里来来回回重复的,只有一句“讚美吾主”。
大卫根本记不下那么复杂的经文。
然而,隨著大卫开始重复,一股异质的氛围便悄然蔓延开来。
此时,黄昏將尽,月亮已经显露在天空,礼拜堂中的光芒十分晦暗,大卫那模糊不清的念诵声充盈其中,让每一个踏入礼拜堂的人,都会不自觉地肃穆、沉静下来。
感受著身周的氛围,龙迦心下稍松。
仪式的三要素——氛围、媒介、主持。
其中的每一样,都不可或缺,只有三种齐备,一个仪式才可以成立。
而大卫这个孩子,虽然痴傻,却拥有著十分显眼的天赋——无论在什么环境之中,他都能轻易地沉浸在某种氛围,並將这种氛围,扩散出去、影响他人。
正常来讲,可能需要许多人齐诵数十分钟经文才能达成的氛围场,大卫一个人就可以轻鬆搭建!
哪怕大卫连完整的经文都背诵不出,也是一样。
即便是以曾经龙迦作为贵族的眼界,大卫的这项天赋都很稀有……不过,在查尔斯这里,这种天赋只能用来减少他举办葬礼时的人工费。
正常来讲,就算是再穷的教堂,都起码会有个唱诗班的,但查尔斯,直接用大卫平替了。
在大卫的念诵声影响下,约翰也很快冷静下来。
虽然能看得出,他还是十分惊慌,额头上都已经布满了冷汗,但还是闭上眼,开始背诵《吾主礼讚》。
有了约翰的辅助,大卫搭建起来的氛围场,便更加牢固了,稳稳来到了2级的水准。
毫无疑问,已经满足了安息礼的要求!
“茉莉……你来帮我,把圣棺搬下来。”
“哦……好!”
安息礼的媒介需求中有一个棺材,但事发突然,龙迦根本不可能准备好。
不过好在,礼拜堂里就有一个。
24执间中,有一位名为“牧首”,他在死后的第七天,从棺材中復活,前往主的身边。
他的行刑时是五点,为“日出时”。他负责在此时倾听信眾的晨间祈祷,將这些祈祷声,送到主的耳边。
所以,每个礼拜堂里,都会放置一口圣棺,象徵牧首在此。
现在事情紧急,他也只好用一下圣棺了——这倒是不违反“律法”,这口棺材本来也有应急使用的功能。
嗤——
棺材沉重,两个人用推的才將其从石座上移了下来,然后,推开了棺材板。
这时。
踏!
查尔斯,已经来到了礼拜堂的门口,那双空洞的眼神巡视场上,锁定了龙迦的位置。
而之前龙迦在他身上所造成的一切伤口,在此时,都已经完全癒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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