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我们一直睡到酒店前台打电话,问我们是否续住,我俩才起身穿衣服,在我穿裤子的时候,小爱往我屁股上拍了一巴掌,一脸坏笑的说:“小年轻身材就是好!”

我下意识回了一句:“你身材也好啊。”

其实这句话有点勉强,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回答才是最好的情况下,无意识的拍马。

她坐在床边,捏著自己小腹上那一坨赘肉,自嘲道:“好个嘛呀,生完两个孩子,都松成什么样了。”

那些赘肉像是灌了水的气球,她用手托举揉捏的时候,在她指缝间来回流动,同时我注意到了她的乳房,像是两个快熟的茄子,往下耷拉著,乳头像是黑色的丟失水分的葡萄,明显出现了萎缩的纹路。

我並不觉得噁心,反而觉得很神奇,心里很平衡。

平衡在哪呢?

首先我意识到相对於我而言,小爱的身体已经开始衰败了,然后我又意识到,老天爷在一定程度上,给人类制定了一个宏大的平等框架,在这个框架里的所有生命体,不论他多么强大,不论他多么声名显赫,他也逃不过生老病死。

再有钱,再有权,他也就活这一辈子,想那千古一帝秦始皇,在封建王朝时代站在了人类的顶峰,不消几十年,仍然是一抹黄土。

老虎狮子站在食物链的顶端,终究也会体能下降,衰老等死,最后沦为禿鷲的食物。

由此我就想到那些有钱的,有权的人,在几千年的歷史长河里,数不尽的例子,数不尽的人物,不论生前积攒了多大的声望,不论积累了多少的財富,他自己能享受的时光终究是有限的。

这时候有两个问题縈绕在我心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无法自答。

第一,既然我早晚都要死,那我奋斗个什么劲?百年之后一切都是云烟。所谓吃好的喝好的,享受別人的羡慕,甚至是顶礼膜拜,也就满足一下口腹之慾,丰富一下精神世界,说白了就是当时心里爽一爽,除此之外还有啥实质作用?感觉一切都没意义了。

第二,既然我只活一次,我为什么不好好活,好好享受这绝无仅有的一次机会?想我出生之前,打败了数以亿计的兄弟姐妹,我有多大的实力和运气,跑贏了他们,来到了人间,光这一点我就觉得自己足够传奇,我不能糟蹋我人生中任何一秒的时光。

这两个问题在我心中反覆拉扯,我无法確定谁是对的。

许多年后,我又想起了这个问题,那时我已经很有钱了,我试图从另外一个角度去破解,於是我笼络了一批生物医药的人才,给他们提供资金,供他们潜心研究。

某位赌王在晚年的时候,一支价格近百万的“续命针”,他连续打了十几年,耗资十几亿。

我的野心不在此,我想研究人究竟能否突破基因锁,从而更长寿,甚至拥有如同灯塔水母那般逆转生命周期,逃避衰老的细胞转分化功能,这种令人惊嘆的“生命循环”能力,也就是无数权贵们梦寐以求的永生。

……

穿好衣服之后,我们並排出了酒店,我搂著她的肩膀,她搂著我的腰,我们步伐一致的走到了停车场,一左一右上了车。

坐在车里,她打开暖风,先是搓了搓手,侧头看向我的时候说道:“走,我带你回家,让你看看我养的狗狗。”

车子穿越了繁华的市区,最终来到了一处村落里,这与我生活的乡村差別並不是很大,但基础设施都挺好,在两扇红色的大门前,她停下了车子。

一路走来,我目睹了半个村子的模样,大多都是起尖小平房,虽然看起来不怎么豪华,但村子里乾净整洁,但很多人家的大门都紧锁著。

小爱说:“村里的年轻人要么都去市区买房定居了,要么都去外地了,留在村里的人很少。”

“噢。”

原来不止是我的乡下,任何人的乡下都是这样。

她先下车打开了两扇红色的大门,然后將车子开了进去,我一眼就看到了偌大的院子里,堆叠著十几个大小不一的狗笼子。

不过大多数狗笼子都是空的,只有零星几个里边,锁著瑟瑟发抖的品种狗。

下了车,她指著笼子里的狗说道:“天冷的时候,我一般让它们挪进屋里,来,进屋看看吧,种类很多,可听话了。”

临进屋时,她指著南边的一处平房说道:“那块地就是我妈家,平时我不在家的时候,会让她过来帮我餵狗。”

我点了点头,跟隨小爱进了客厅。

推开门的瞬间,先是闻到了一股狗身上特有的腥味,不过味道很淡,然后十几只小狗,屁顛屁顛的涌到门口,爭先恐后的蹭著小爱的裤腿。

小爱弯下腰,摸摸这个,摸摸那个,然后还指著其中一只蝴蝶犬,说道:“坐下。”

那只蝴蝶犬聪明的像是能听懂人话,立马就坐下不动了,一脸期待的看著小爱。

她从桌子上抓了一把零食,餵给了那只蝴蝶犬,其他的狗就更加热烈了,围著小爱转圈圈。

小爱说:“你看,这只是泰迪,这只是贵宾,这个叫蝴蝶犬,喏,那个最可爱的是茶杯犬,你看那个小不点,那是吉娃娃,还有那个最听话的叫博美犬,那个白白的,叫比熊犬。”

她热情的给我介绍,我是一只都不认识,转头打量起屋里的环境。

屋子的正中间有一口煤炉,煤炉上边放著铁茶壶,在出风口的位置,接了一根铝管,先是直直的朝上,到了一定高度之后,九十度转角,朝著窗户的方向接去,然后在窗户上切割出了一个圆形孔洞,铝管的末端就从这探出去,把煤烟排到屋外,温度留在室內。

在屋子的西边,就是之前我们开视频时,我经常看到的那个l型大沙发,在西北角放著一台电脑桌,电脑桌上有个圆圆的摄像头,摄像头的线很长,怪不得她经常能抓住摄像头直接放到地上。

屋子的东边,还有一间小屋,那应该是小爱的臥室了,靠臥室边上的那面墙,放了十几个小笼子,在一块钉在墙上的木板架上,放著各种狗粮。

“乡下冷,你隨便坐,我喂喂狗。”她说著话,就將那些狗一个个关回了小笼子里,想来应该是放风结束了,开始定时定量给它们餵狗粮。

所有的狗都餵了,唯独留下了一只博美犬,那可爱的小狗仰著头,委屈巴巴的看著小爱。

小爱这时候就抓了一把零食,又从桌子上拿起了一个小红球,將球顺手朝著我拋了过来。

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那只小博美嗖的一下就朝著我奔来,速度之快,两只小耳朵都跑的朝后竖去,尔后一个躬身跳跃,窜到了沙发上,一口咬住了塑料小红球,再屁顛屁顛的跑到小爱的身边,小爱將手掌摊平,博美將口中的球放到了她的手心里。

小爱满意的笑了,她摸摸狗脑袋,顺手往它嘴里塞了一枚狗粮。

但博美显然是不够尽兴,依旧仰著头,眼巴巴的看著她。

我笑著问:“你怎么就餵它一个呀?多餵点,让它吃饱不就行了。”

“你不懂,训狗最关键的一点,就是永远不能让它吃饱。”

“这一只叫聪聪,因为它最聪明了,它绝对能卖得上一个好价格。”

说话时,小爱发號施令道:“聪聪,坐下!”

聪聪立马两条后腿著地,像个乖巧的小孩,坐正了身子,然后小爱往她嘴里塞一枚零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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