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明在前面听到身后四位皇子的高谈阔论,忍不住轻轻摇了摇头,眉头微蹙。

“果然是养尊处优的皇子爷,把打仗当成了游猎一般。”

“真以为四十万大军就是铁打的?真以为凭著人多就能横扫一切?”

他从军半生,见过太多因轻敌而惨败的例子。

战场之上,瞬息万变,粮草、士气、地形、指挥。

哪一样都能决定胜负,岂是靠人数多就能稳贏的?

“一群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孙明低声嘀咕了一句,勒紧韁绳加快了些速度,懒得再听后面的聒噪。

在他看来,这些皇子与其来前线添乱,不如留在京城里安心斗他们的权术。

打仗,从来都不是闹著玩的,那是要用鲜血和性命去填的。

..........

北方蛮族。

世代游牧於草原与荒漠之间,部落林立,民风彪悍。

他们以牛羊肉为食,以马奶为饮,自幼便在马背上长大,骑射功夫与生俱来。

各部落虽时有纷爭,但在面对南方的王朝时,却常能暂时联合起来。

每逢秋冬时节,草原牧草枯黄,牲畜乏食。

蛮族便会驱策铁骑,南下袭扰边境,掠夺粮食、布匹与人口。

蛮族战士个个身披兽皮甲,手持弯刀或骨弓,作战时悍不畏死,讲究速战速决。

他们的骑兵来去如风,擅长奔袭与游击,一旦得手便迅速退回草原,让中原王朝的大军往往难以追击。

如今,听闻大庆內乱,蛮族开始蠢蠢欲动,狼一般的目光紧盯著南边的幽州。

草原深处,蛮族王庭的大帐內。

当代蛮王完顏烈大马金刀地坐在虎皮王座上。

他生得极为魁梧,身高近丈,肩宽背厚,如同草原上最雄壮的黑熊。

一张稜角分明的脸庞上,布满了深浅不一的伤疤,浓眉如墨,斜斜飞入鬢角,一双铜铃般的眼睛炯炯有神,下巴上浓密的鬍鬚,更添几分豪放与凶悍。

作为完顏族的首领,更是整个蛮族的王,完顏烈这个位置来得绝非易事。

当年,他力克数位亲兄弟,在残酷的王位爭夺中杀出一条血路,每一场胜利都是实打实拼出来的。

最终凭著无双的战力和狠辣的手段,才登上蛮王宝座。

蛮族向来信奉强者,唯有最强者才能號令各部。

因此每一届蛮王,都是靠真本事挣来的尊崇。

镇国公当年北伐蛮族时,便是在两军阵前与完顏烈交手,最终力竭战死,尸体都没能被带回中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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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事至今仍是蛮族各部津津乐道的荣耀,也让完顏烈的威名在草原上无人敢撼。

此刻,他手指敲著王座的扶手,眼中闪烁著野心的光芒。

正听著手下匯报大庆北方的乱局。

“大王,南边的大庆乱了!秦王在北方起兵,占了幽州之地。

如今大庆朝廷派了四十万大军北上平叛,两边很快就会打起来!”

“听说那秦王在幽州搞得不错,粮草囤积了不少,老百姓家里也有存粮。

现在他们忙著跟朝廷打仗,边境的防御肯定空虚,正是咱们南下的好机会!”

完顏烈听完手下的匯报,猛地一拍王座扶手,站起身来。

“好!真是天助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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