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前炼狱般的景象,与半年前雷蒙堡陷落时,威廉·斯文森在自家床柜里见到的別无二样。

一群狼人进了村口,杀掉了所有守卫,將財物和食物洗劫一空后,一把火把村子烧了个乾净。

无数躲藏在家中的村民,迫於火势跑了出来,没跑几步,就很快被狼人追上、割掉喉咙——这些人中包括了威廉的父母、亲戚、好友。

这是一场火与血的猎杀。

在狼人尽兴,即將撤退时,威廉年纪尚幼的妹妹卡伦跑了出来,在火海中茫然无措,抱著死去的父母嚎啕大哭。

“不要......”

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有一把剑,能够守护自己的家人、杀光这些牲畜。

可他只是一名採集学徒,每天只和浆果、草药打交道,根本不会挥剑。

他看到卡伦被狼人提了起来。

它们有说有笑地討论著如何处置这个人族女孩:

要不烧了这两具尸体吧——

看看她会不会跑,如果跑了,再追上去......

“混蛋!”

威廉双目血红,从床柜中爬出,他心中的杀意达到了极点,大脑已经没法再思考什么——他只想杀了这些狼人,救下自己的妹妹。

可此时烧断房梁垮塌下来,压住了他瘦小的身躯。

“卡伦——”

烈火升腾而起,刺痛著威廉无助的双眼。

直到最后,卡伦也没有离开她的爸爸妈妈,最终化成了三块粘连在一起的灰炭。

被救回维恩堡后,他哭、他恨,哭这场惨绝人寰的战爭、恨自己作为男人,没能守护好自己的亲人。

至此之后,威廉·斯文森变得沉默寡言,就像一桩没有情感的稻草人,因为他所有的情感,早就在那夜被尽数烧去了。

瘦小的他还是参军了,开始发了疯地练习挥剑,入伍三个月,就凭一己之力砍下了五名兽人的头颅。

第四个月的某一天,他成为了最年轻的骑士,军队中没有人能打得过这个矮子哑巴。

那天,他宣誓:

“以纷爭之矛与守护之盾起誓,

吾主弗罗斯特,

吾血即为汝盾,

吾剑刻写汝名,

从破晓晨雾至末日烽火,

汝之仇敌即吾之殞命,

汝之律法即吾之轨跡。

若以此骨为阶助汝登临荣耀,

便是对吾血肉最大的恩赏。

惟求此剑垂鉴此心——

叛誓者永墮沸铁之河!”

跃动的烛光映照著威廉的眼眸,此刻他不再身处男爵府邸,而是身处一片炼狱。

看著烧焦哀嚎的熊人——半年来,他第一次笑了。

年轻的男爵把整个库房最好的六副鎧甲、六把剑都给了他们,其中意义不说已明。

他执剑,旋身斩开火幕,剑锋划出银弧,一只熊人喉头喷血倒下。

他蹬地突进,压低身形避过利爪,反手劈入第二只熊腹,臟器哗啦泻地,第三只扑来,他跃起踩住巨臂,剑尖贯透眼窝,手腕一扭,殷红四溅。

他甩掉刃上稠血,瞳中冷光比火更灼。

而就在此时,一滴水落在了他的脸上。

隨后是两滴、三滴......

下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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