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放和夏知微一同回了家去,到门口处就分別了。
夏知微打开门的时候,路放往夏知微家里看了一眼。
那房间里整整齐齐,可以看到靠墙的书桌摆著书本,有一本书呈打开状態,书页朝下扣在桌上。
一支笔塞在书下,露出个笔盖来。
看这样子,就知道学姐確实没有说假话,她真的在家里学习呢。
回到家里,把上课用的课本扔下,路放往床上一躺,打开手机来看,就看企鹅聊天有新的消息发来。
打开一看,是有人添加他好,好友申请里写:作者您好,我是小说梦法务,看到请通过一下。
这法务的暱称是《小说梦》巫妖,看来《小说梦》的人名字都是一样的格式。
路放通过了好友申请,法务《小说梦》巫妖直入主题,上来就说起了合同签署的事宜,简单沟通之后,把合同文本发了过来。
合同是《小说梦》杂誌制式的模板合同,只改了改细节,比如千字数额等等。
路放仔细把合同看过一遍,確认没有问题以后,才在合同里面填写了自己的姓名、身份证號、联繫方式等等,又通过企鹅聊天给《小说梦》巫妖传了回去。
这合同里没什么大问题,主要就是確定了《龙族》在《小说梦》上的独家连载权,以及小说五年內的文字版权。
这对路放来说並不是什么问题。
前身在憋那十来个字的时候,认认真真地了解了下《小说梦》杂誌的具体情况。
《小说梦》杂誌所属的杂誌社名字並不叫小说梦,而是叫绘梦杂誌社,其下还有漫画梦、诗梦、知意梦等多个杂誌。
而绘梦杂誌社又隶属於江城绘梦出版社,这出版社只对小说的文字版权、漫画版权这一类的书面版权感兴趣。
其生存模式就是发掘优秀书面內容,连载带动杂誌销量,然后根据內容热度,选择性出版单行本。
江城绘梦出版社拥有足够的体量去搞小说出版,而且出版也是会给分成的,自己图个省事,还背靠大树好乘凉,何乐而不为呢?
更何况这出版社只在意文字版权,又不要影视、有声、游戏等其他版权,这对路放来说,就更不是问题了。
至於到时候出版单行本的分成比例,是会按小说热度来说的。
总而言之,按照前身的调查,这出版社口碑极好,讲究的是跟作者合作共贏,基本不会坑了自己。
路放不相信前身追梦写小说的能力,但对江城绘梦出版社的调查,却是完全可以相信的。
他看前身记忆,就可以看得出来,前身在做这调查工作时,上心得不得了。
路放对此已无力吐槽。
接下来法务那边会审核合同,审核之后,就將最终版合同发过来,让路放列印、签署、邮寄。
这流程让路放不由的想起了前世曾经在起点中文网上签约写小说时的经歷。
那时还不流行网签,模式也和现在差不多,要对了合同,然后去列印、邮寄,流程挺费劲的。
现在也是一样。
路放不得再次出了门,找地方把合同列印出来,还复印了两张自己的身份证,一式两份签了名字,又找快递点邮寄了出去。
法务巫妖给他留了收件地址,是在江城市,离申江挺远的,估计得过两天才能到。
不过人家出版社大气得很,法务巫妖跟路放说,如果路放著急拿稿费的话,可以扫描一份签署后的合同电子版发给他,他那边就能跟財务报了,给路放打钱。
这还是因为连载小说需要签合同的原因。
要是短篇小说一期刊载、或者中篇小说分两到三期刊载的话,出版社直接就把稿费打过来了,根本不需要这些流程。
所以说前身的调查一点问题也没有,《小说梦》发稿费確实快。
——但前提是你得能过稿。
路放最终没有再提提前支付稿费的事。
主要是倒闭老板孔顺才给他发了两千块钱工资,学姐还给他了他五百,他现在也不是太缺钱,没必要那么著急。
而且他问过gg店的老板了,扫描文档也要钱,一页收一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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