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课以后路放就去了趟超市,电磁炉炒瓢都买了。
他手里实在拿不下那么多东西,於是跑了两趟,第二回去买了一箱泡麵和一打碳酸饮料。
当天晚上他就美美地享受了一顿,泡麵加碳酸饮料,轻鬆简单,爽得不得了。
要爽就爽个彻底,他这一天电脑都没有打开,小说一个字也没有码,晚上去“时间的沙”小酒馆兼职的时候,他连笔记本电脑都没有带。
反正小说审校还没有过呢,而且他又不是日更连载,著急码字干什么?
赚钱是很重要,但人有钱的时候,活著不就是为了摸鱼吗?
和昨天一样,晚上八点钟,路放准时卡点去了小酒馆的时候,小酒馆的门是开著的。
老板孔顺说到做到,把酒吧里的舞台收拾出来了,新换了话筒,边角里摆上了几样乐器,都是崭新的。
这傢伙,竟然为了一场聚会,特地买了这么多乐器来。
他还说自己是什么穷兄弟,果然是骗鬼呢!
“叮叮咚咚——”
琴声在昏暗的小酒馆里迴荡,孔顺坐在一架电子琴前面,弹奏著音乐,听不出好听还是不好听,但起码挺顺耳的。
这傢伙今天没有穿著西装,上半身是休閒卫衣、腿上套的是阔腿裤,一个人手指弹得陶醉,根本没注意路放进来。
直到他弹完了一曲,才注意到路放已经坐在了吧檯里面,笑了笑,说:“好久没弹,有点生疏,献丑了。”
路放道:“哪里,老板你弹得挺好,真没想到你竟然还会弹琴,真是多才多艺啊!”
孔顺缅怀道:“我们那会儿组乐队,我就是键盘手来著,这电子琴我怎么可能不会弹?
“那会儿我是键盘手、杜庄是吉他手、梁晓东是鼓手、申宇飞是贝斯手、罗彬是主唱,还在学校里演出过好几回来著。
“刚刚我弹的这个,就是我们当初自己编的一首歌,我弹的是电子琴部分。怎么样,水平不错吧?”
路放连连点头。
老板的水平怎么可能差了?
出了这个门或许另有评价,但在这小酒馆里,出手大方的老板就是自己的神!
“唉……”
孔顺嘆息一声,道,“没想到学校里的人都太没有欣赏水平,我们键盘吉他架子鼓贝斯都玩得那么好,可风头却全让罗彬抢走了。
“妈的!想起来就不爽!”
他骂骂咧咧的,嘴上说著不爽,可眼睛里满是缅怀,又道,“我原本是想弄台钢琴,让罗彬那龟孙子一个人表演的。
“可看见电子琴,还是忍不住,就没买钢琴,买了架电子琴回来。”
路放安慰自己的金主道:“老板何必这么纠结?这是你的青春,惦记青春,不比惦记他罗彬强?何必对他那么在意?”
“有道理!”
孔顺深以为然地点点头,“老弟你说的有道理啊,你这么说,我就觉得舒服多了?
“老弟你会不会玩乐器?会的话,等下个月一號结束了,这电子琴给你。
“至于吉他贝斯架子鼓,得看我那哥几个想不想要,不想要的话你也都拿走。”
路放不得不再次赞道:“老板大气!”有钱就是任性,这么多新买的乐器,对他而言竟然都是一次性用品,转头就送自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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