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审判倒计时
態度要好!重点是获取她记忆中关於当年被拐的所有细节。尤其是人贩子的体貌特徵、作案手法、交通工具、可能的同伙信息。
还有…她提到的那个『疤脸女人』!要快要细,我们没有第二个48小时!”
西南省远广市,临水镇派出所。
老民警李建国接到市局转来的加急命令,头皮发麻。
竹溪村?张瑞芳找回来了?
还要问二十多年前的拐卖细节?他不敢怠慢,叫上年轻徒弟小刘,开上那辆破旧的警用麵包车,顛簸在通往竹溪村的崎嶇山路上。
竹溪村依旧寧静。
那棵大榕树鬱鬱葱葱。张远柱家低矮的瓦房前,张瑞芳正坐在小凳子上,帮妈妈林秀芬择菜。
她的腿依旧有些跛,但脸上有了久违的、带著一丝怯生生的安寧。
看到警车停在门口,一家人都紧张起来。
李建国努力挤出最和善的笑容,出示了证件:“老张大哥,秀芬嫂子,小芳…啊不,瑞芳侄女,別紧张!市里领导知道了瑞芳找回来的大喜事
特別关心派我们来回访一下,看看家里有什么困难需要政府帮助解决的?
顺便…也想了解一下当年的事情,看能不能…再挖出点线索,把那些丧尽天良的人贩子揪出来!”
提到“人贩子”,林秀芬眼圈瞬间红了,紧紧抓住女儿的手。
张远柱沉默地蹲在墙角,吧嗒著旱菸。
张瑞芳身体微微颤抖了一下,但眼神里却燃起一丝微弱的希望之火。
在民警耐心的引导下,张瑞芳断断续续地回忆,声音带著哽咽:
“疤脸女人,我记得很清楚。左边额头到嘴角,说话声音沙哑,给我橘子味的硬…”
“好像,开车的是个男的脾气很凶…脸疤脸女人叫他『老三』…”
李建国和小刘飞快地记录著。
这些细节,尤其是“疤脸女人”的特徵和“老三”的称呼,是极其宝贵的线索。
临水镇派出所档案室。
带著张瑞芳的口供,李建国和小刘一头扎进了散发著霉味的档案室。
灰尘在昏暗的光线下飞舞。他们目標明確:查找99年前后所有涉及拐卖、尤其是提到“疤脸女人”或类似绰號的报案记录和已破案件卷宗。
“找到了!”
小刘兴奋地喊了一声,从一摞泛黄的卷宗里抽出一份。
案件编號:yl-2003-045
案由:拐卖妇女儿童
主犯:王彩凤(绰號:刀疤凤)
特徵:女,左脸有陈旧性刀疤,声音沙哑。
作案手法:利用集市、庙会人流密集地,以果、玩具诱骗或强行抱走儿童。
落网时间:2003年7月因在邻县拐卖儿童时被当场抓获。
判决:无期徒刑。
李建国快速翻阅卷宗。
王彩凤的案卷中,详细记录了她多次作案的口供,但主要集中在01-03年!
对於1999年竹溪村案,她矢口否认!声称自己当时“在外省”。
卷宗里没有提到“老三”同伙,她咬定是单干。
“不对啊…”
李建国眉头紧锁,“张瑞芳就是99年失踪的,时间对不上!而且王彩凤03年才被抓,如果99年就干这行,她为什么要否认呢,反正都是判无期?”
他继续深挖。
在关联案卷中,一份尘封的、字跡模糊的派出所值班日誌99年12月引起了他的注意:
99年12月5日
记录人:王德海
內容摘要: 晚6时许,竹溪村村民张远柱报案,称其女张瑞芳於当日下午在临河镇赶场时失踪。
据其妻林秀芬描述:失踪前曾有一左脸带疤、声音沙哑之中年妇女接近。
现场走访,有目击者称见一可疑蓝色厢式货车,车牌尾数疑似“43”或“48”,本地牌照?於失踪时段快速驶离镇郊…
记录显示已上报县局刑警队立案侦查。
但关键附件原始报案笔录、目击者详细询问记录——缺失。
日誌末尾有一行小字备註:“註:相关调查材料已移交县局刑警队专案组,案卷號:yl-9912。”
“yl-9912?”
李建国心头一凛!立刻查找县局移交的案卷目录。
结果:无此案卷號记录。
询问县局档案室,回復是:“系统里查不到yl-9912这个编號。
99年底的拐卖案卷宗…好像…在当年一次档案室搬迁中…有部分遗失?具体不清楚了…”
线索在王彩凤这里似乎断了,又似乎指向了更深的迷雾。
一个可能存在於99年就活跃的、有组织的拐卖团伙!王彩凤可能只是其中一员!而关於这个团伙的核心档案…竟然离奇缺失?
李建国立刻將情况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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