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汪~~”(有什么好处?)

陈霄头微微扬起,自信道:“哥带你出去吃香的喝辣的。”

“汪汪汪汪汪~”(当真?跟吾来。)

陈霄看著前头带路的细狗,有些懵。

这么好忽悠的嘛?看来洪荒的大部分生灵还是很单纯的。

不过....

踏马的,为什么我能听懂它在狗叫什么??

究竟是细狗成了精,还是我串了基因啊!!

汪汪汪~~(愣著干嘛,还不快跟上。)

细狗的叫声把陈霄的注意拉了回来,连忙跟上它。

途中陈霄惊讶的发现,这细狗踏马的竟然是太乙金仙,而且还是中期,高了自己一个小境界。

好傢伙,敢情人不如狗系列是从他这诞生的。

同时也得知了,细狗能通过心灵感应让对方知道它在说什么。

难怪这傢伙明明没有化形,自己还能听懂它在说什么。

还好,还好,自己是纯种人类。

接下来,一人一狗成功的离开了崑崙,朝著陈霄出世的那片森林赶去。

经过两个月的赶路,总算是来到那片陈霄期待又心酸的森林。

同时也找到了当初追著陈霄不放的同类虎妖。

一人一狗隱匿踪跡躲在虎妖的后面。

陈霄看著那明晃晃的两个大铃鐺,拍了拍旁边的狗头道:

“狗蛋,看得那对铃鐺没,咬它。”

狗蛋是陈霄给它取的名字。

来的路上,这细狗说自己没有名字,让陈霄取一个。

作为一个取名废,他能取什么好名字。

就隨意的说道:“要不就叫狗蛋吧,贱名好养活嘛。”

狗蛋虽然不懂什么意思,但也美滋滋的接受了。

汪汪汪~~(为什么要咬那个。)

陈霄认真的说道:“第一,那是妖兽的弱点,你咬下它,它瞬间就没了战斗力。

第二,那玩意对你来说,大补!!”

汪~(真的?)

陈霄点了点头,狗蛋二话不说衝上了上去。

吼!!!!

一声夹著痛苦的怒吼,传遍了整片森林。

陈霄也趁著这个时候手掐法诀,施展上清神雷。

一道青色的雷电从天落在虎妖的身上,瞬间结束了它的痛苦。

汪汪~(汝没有骗吾,那玩意吃下感觉浑身暖洋洋的,果真大补啊。)

狗蛋对著正在忙碌的陈霄叫道。

陈霄没有回应,本来就在他的预料之下。

那玩意本来就用来壮阳的,更何况这还是妖兽,效果只会比前世的老虎还要强。

而陈霄本著不浪费的原则,將这虎妖抽筋剥皮割丁丁,將能用的全部收集起来。

其余的肉就和狗蛋一起烤了吃了。

在接下来的世界,一人一狗在洪荒掀起了血雨腥风。

倖存下来的妖兽,最好的结果就是丟了蛋蛋或者丁丁。

因为不知道陈霄和狗蛋是什么根脚,妖兽给它们两个取了咬蛋兽和阉鞭兽的名號。

一时之间,整个洪荒的男性生物纷纷自危。

最后更是在倖存者的召集下,联合了起来对其展开追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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