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尔斯看林歌满脸失望的表情,感到莫名不爽,於是走到一旁的桌子旁说道:“来来来,给你看个好东西!”
林歌看过去,米尔斯掀开了桌子上盖著的一块绿布,下面放著一把步枪,装著两脚架,帅气完整地放在桌上。
林歌顿时眼前一亮,快速走了过去,这把枪的枪身由沙色和黑色构成,非常帅气,並且区別於那些经典枪械脱胎的改进版,是一把原创枪型。
上面装了一个acog型6x48毫米光学瞄准镜,就是小海螺。
米尔斯得意地说道:“怎么样?认识不?肯定不认识吧!”
林歌眨了眨眼睛,想了一下说道。
“l129a1步枪,2010年美国lpany,刘易斯机器与工具公司)为英国研製生產的一种半自动步枪。”
“这是一把精確射手步枪啊!打的7.62x51毫米北约標准口径。”
米尔斯呆了一下:“法克,这你都知道?”
“这还是我从阿富汗缴获的枪,平时用不上,我的射术也用不上这个,就收藏起来了。”
林歌点了点头,这就解释得通了。
这把枪多用於驻阿富汗英军的一等射手,这狗东西运气真好。
林歌当即抬起枪感受了一下,没法开枪感受不到太多,但比akm要重许多,重了大概快两公斤吧,林歌反倒是喜欢重一点的手感。
“嘖嘖,真想开两枪试试,唉,你有这种好东西居然不用?真是暴殄天物!”
林歌现在还体会不到收藏枪械的意义,在他看来,优秀的,值得收藏的枪,那就更应该出现在它该出现的地方才对啊!
就是要大杀四方才能体现好枪的价值!
米尔斯白了他一眼说道:“我又不是精確射手,没有精確射手的准度和技巧,在实战中用这把枪反而会变成累赘的知道吗?再说了,我现在大部分时间都在美国,最坏的情况就像今天那样交火,根本不用中远距离射击。”
这方面林歌確实不懂,无法反驳,只能羡慕……
虽然这些枪都不是他的梦中情枪,但都是实打实的军版真货,也足够让林歌垂涎三尺了!
妈的,挣钱,买枪!
看到林歌像是便秘的表情,米尔斯爽快了,笑了两声说道。
“等你挣钱了,你爱买什么枪买什么,爱怎么改装都行。走吧走吧,喝酒喝酒。”
两人又回到客厅,继续喝酒聊天。
到半夜快一点的时候,林歌终於是有点撑不住了,在米尔斯喝醉的碎碎念中沉沉睡去。
这段日子他实在太累了,加上之前的睡觉的时候安全没有保障,环境虽然还行,但半夜总怕有人进他的帐篷,所以睡眠很浅。
这次终於能安心睡个好觉,睡的死沉死沉的,第二天还是被米尔斯的手机来电吵醒的。
林歌睡在沙发上,听到手机铃声,迷迷糊糊地半睁著眼睛,这铃声不是他的,他翻了个身子,踹了踹躺在地毯上打鼾的米尔斯。
“嗯?嗯!”
米尔斯也睡的死沉,被林歌踹醒之后才听到铃声,在地板上摸索了一会儿才摸出手机,闭著眼睛接通了电话。
“餵?我是米尔斯。”
“嗯……嗯,嗯?”
米尔斯坐了起来,打了个哈欠,“好,我……”他看了一眼时间,“一个钟头后来找你,嗯,就这样。”
说完,他把手机一掛,踢了踢林歌的脚。
“起来,来活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