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有,但她就是个碧池,別提这操蛋的事好吗?今天应该是个开心的日子!”

林歌耸了耸肩。

“ok,今天你是老大,你说了算。”

没想到,米尔斯的家还挺大的,住的是公寓楼,但並不拥挤,每层就两户,他住在五楼,里面居然还是复式的结构。

林歌感嘆了一声:“哇哦,不错的房子。”

米尔斯笑道:“不是我的,朋友的,他不在,我暂住。”

米尔斯招呼林歌坐沙发,自己去冰箱拿了一听coors啤酒,打开电视机,自己坐在了地毯上,开始聊天喝酒。

米尔斯表示他已经很久没有和朋友这样喝酒了,机会难得,一定要喝尽兴,林歌顺势问到他以前的战友们呢。

米尔斯擦了擦嘴巴,摇头道。

“他们都忙著呢,有的在军队里升官了,有的还在前线,有的开了公司,还有在当僱佣兵,有的死掉了,太多了。”

“我虽然也喜欢钱,但上次一个好朋友死在我怀里之后就释怀了,天大的事都不如活著重要!”

林歌闻言,兴致勃勃地问起他执行过哪些任务,经歷过哪些危险场面云云,听得如痴如醉。

米尔斯见状,好奇地问道。

“你好像对战爭军火很感兴趣啊,那你当初为什么不去参军?”

林歌喝了口啤酒,隨口说道。

“当然,我从小就对这些感兴趣,战爭和武器实在太酷了,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哈哈。”

“在我们国家,进军队很复杂,对於我的出身而言,算不上什么好的出路,儘管我对这些很感兴趣,但还是生活为重。”

嗯……儘管最后负债150万。

米尔斯撇了撇嘴。

“哪里都一样,在美国,当兵跟进公司上班没什么区別。”

“该死的美国政府,老子去当个兵,买枪要钱,吃饭要钱,就连住个宿舍都要钱!没有背景根本也升不上去,完全捞不到钱,当个屁!”

林歌惊讶地问道。

“什么?枪械,生活保障不是由军队出资吗?你还要钱?”

米尔斯冷笑道。

“那你就太天真了,我刚入军队时,军队人手发了一把m16,有一次任务我把枪丟了,居然从我的工资里扣了枪的钱,2500刀啊,真是他妈畜生!”

“枪械保养,加配件等等,都他妈要钱,后来我退役时,想把用了3年的ar-15带走,军队居然要我付全新的採购价,法克……”

“我气不过,最后只带把m1911回来。”

林歌很惊讶,资本家还是牛逼……不过他还是听得津津有味,问道。

“m16哪把?a2吗?”

米尔斯笑了两声。

“你连这个都知道?不不,当时用的a3,有时候我会很討厌一直重复扣扳机的感觉。”

m16a3其实就是m16a2的全自动型,在配件安装上也做了一些改进,整体区別不是很大。

林歌在房间四周看了看。

“你的武器都放在哪了?我能看看吗?你的军火库。”

米尔斯嘟囔了一声。

“有什么好看……没什么好东西。”

不过还是起身带著林歌进了一个小房间,是一个衣帽间,他的装备全放在这里,有些是常用的,有些是收藏的。

林歌进来,原本有些醉意的眼睛一下就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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