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城聘请的僱佣兵和马匪都在城外扎了营。

这支僱佣兵名叫“鲜红守护者”,首领没有具体的名称,只知道外號叫“黑手”,是一个长著一副大鬍鬚、有些许野蛮人血统。

他提著一柄很大的斧头,实力应该是一名二阶祈求者。

而马匪的新头目同样有一个霸气的名字:血雨,他是一个身材细长的男人,是个弓箭手。

两人为了共同的利益先在城外碰了个头,再去见皮裤小姐。

在他们看来,掌控这座城市生死的竟然是两个乳臭未乾的小姑娘。

那位身材很好的小姑娘负责和他们谈话——她的谈判技巧很拙劣,几乎没提到什么重要的条件,黑手和血雨都想办法把她糊弄过去了。

只是小姑娘不知道跟谁討了个锦囊妙计,咬紧了牙只是说:“我得打乱你们现有的编队,把你们混合在一起,由我的人来指导。”

两人各自思索了一下,都答应了。

反正结果显而易见——即便是他们顶在前面,只要战斗一开始,不管是僱佣兵还是马匪都会朝著不同的方向撒腿就跑,带著从小姑娘口袋里掏出的金幣,瀟瀟洒洒的吃喝玩乐去了。

所以现在,僱佣兵、马匪们如梅琳娜要求的那样打散了队伍,混合在一起。

他们在同一个锅灶里面吃饭,吃的是从城里运出来的土豆、胡萝卜、玉米和一些肉燉出来的糊糊。

“竟然还不错。”

一个嘴角粘著土豆屑的年轻人说。

他的头上戴著灰色的兜帽,身上穿著破旧的鎧甲,和周围所有人打扮的都很相似。

他大口大口的吃著那些糊糊,吃的香甜。

“確实比我想的好一些,竟然还有肉。”

一个僱佣兵说道,用刀尖从碗里叉出那块肉,塞到嘴里嚼了两下满脸惊奇:“唔!还是新鲜的肉!不是那种死了很久,甚至都带著臭味儿的死猪肉!”

十三岛屿联邦不算富裕,因为王都政权的动盪,分治各个城市的领主想方设法的在领地內敛財致富。

百姓被压榨得没有活路,於是便开始落地为寇。

纵横海上的叫海盗,骑著马穿梭在各个城市间的叫马匪,连马都没有,拿著个木棍当武器的就叫流寇了。

这样的饭其实已经算是很好的待遇了。

更多时间里,马匪们会吃海带和咸鱼——有时就连咸鱼都没有。

至於首领?

首领是首领,首领是不会和手下们在一个桌子上吃饭的。

但长乐城安排下来的“领队”会。

一些脸上带著战爭沧桑的陌生人坐在他们边上,同样吃著那些其实味道不错的糊糊。

“嘿,那个人就是维里克。”

年轻人说道:“他是长乐城的城市护卫军首领。”

“首领也吃这个?”一个留著络腮鬍的马匪有些意外。

“没吃的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別说是城市护卫军首领了,就是圣女也吃这个呢!”

“哼,我可不信。”

“我也不信,他们的大话说的多,说什么……阵前斩敌一人赏50银幣。”

“……”

马匪和僱佣兵都眨了眨眼睛,脸色有些变了。

50银幣?

“岛屿银幣?”络腮鬍低声问道。

“应该是吧?我看到那个皮衣娘们付给黑手老大的定金了——成色一流的岛屿金幣。”

“嚯……”

50枚成色一流的岛屿银幣,在黑市里能换5000枚铜板,要是不追求成色,能换到5500枚!

现在黑麵包的价格也在涨,但这么多钱足够这些亡命之徒们挥霍一阵子了!

去酒馆睡个小妞,或者胡吃海喝一个月!

或者像个男人一样,把其中的一半给躲在地洞里的糟糠之妻,让她们给孩子们买些好吃的。

——无论如何,这都是一笔不小的钱!

“这话……当真吗?”

“我就先把它当成真的了,反正就是跑了,黑手老大也不一定会给我50铜板——咳咳,我这话你们就当没听过!要不以后我还怎么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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