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角声几乎没有起到任何作用,蠢猪们对於这些抑扬顿挫的號音无动於衷,只是发出了一阵同样节奏分明的哼叫,並不想听从指挥,放弃可以把他们养肥的山毛櫸实和果构成的丰盛宴席,离开草木丛生的溪边。

还有些更加过分的,任由半个身子舒舒服服地躺在泥浆里,根本不理踩他。

好啊,那群骑士老爷这么无视他的强求,现在这群猪也开始无视他了。

“让这些该死的猪和我都遭殃吧!我敢打赌,西奥大人今晚来验收的时候,绝对对不上数!”迪克兰大叫著。

“你就叫吧。叫得再大声点,最好让所有人,让那群诺曼人都知道你现在做错了事。

我敢保证,你的两条腿绝对要折一条。”

说话的人戴著还戴著一顶帽子,帽子周围掛著几只小铃鐺,大小与猎鹰身上掛的差不多,当他转动脑袋时,它们便会发出叮叮咚咚的声音;由於他没有一刻不在变换姿势,因此铃声总是响个不停。

他的帽子边上围著一条坚硬的皮带,皮带顶部雕了,有些像公爵的冠冕。

这些铃子,帽子的式样,有著鲜艷紫色、质地尚好的衣,以及他本人那些装疯卖傻的表情,便足以说明他是属於家庭小丑或弄儿那一类人。

也就是財主家中养的丑角,在这些主人不得不待在家里,百无聊赖的时候,给他们说笑逗趣消磨时光的奴僕。

“方斯!方斯!”

迪克兰没有理会他拉直喉咙,向一只毛狗吆喝道,这狗样子凶猛,有些像狠,那是一种一半像警犬,一半像灵的猎狗,它一一拐地跑著,仿佛想执行主人的命令,把不听话的咕嚕咕嚕哼叫的猪赶到一起。

但是事实上,由於它误会了主人的信號,不理解自己的任务,或者幸灾乐祸,反而把它们赶得七零八落,使它本来似乎想挽回的尷尬局面变得更加不可收拾。

“你就这么看著,汪八!你这没心肝的傢伙。绕过山背后,堵住它们的路,只要你占了上风,它们便无可奈何,只得乖乖听你摆布,跟一群绵羊似的,隨你要他们上哪。

猪就是这么贱的动物。”

“一点也不错,不过我已经和我的两条腿商量过了,他们一致的意见是,穿著一身漂亮衣服,跑进烂泥地里,对维伦老爷和我本人以及我的华丽装束是一种大不敬的行为。

因此,迪克兰,我劝你把方斯叫开,隨那些猪爱上哪儿就上哪去,哪怕落进散兵游勇,绿林强盗手中,它们命该如此,这跟它们到了早上变成诺曼人的样子没有什么两样!”

“如果这些猪变成诺曼人,我还舒服一些。不过它该怎么变成诺曼人,我有点听不懂,汪八。这是新流行的哑谜吗?”迪克兰看向了蹲在一块岩石上的汪八。

“算是吧。毕竟是九年前开始流行的。让我来提示你,你管这些咕嚕咕嚕,用四条腿跑路的畜生,叫什么?”汪八走下了岩石,靴子粘上了烂泥。

“swine(猪)唄,傻瓜,还能是什么?不,这就是傻瓜也知道。”

“是啊,swine是地道的撒克逊语,这没有任何问题。但是呢,在这些猪被开膛破肚,掏出內臟,肢解分割之后像是卖国贼那样给倒掉起来的时候,你管它叫什么?”

“pork(猪肉)。”

“一点不错,就连傻瓜都知道,pork难道不是十足的诺曼法语吗?这样在这些牲畜活著,由撒克逊奴隶管理的时候,它属於撒克逊民族,用的是撒克逊名字。

但是一旦它给送进城堡,端上贵族老爷的餐桌,它就变成了诺曼族,称作pork了。”

“还真是这样。汪八,我的朋友,想不到你这傻瓜的脑袋,还真有两下子。”

“还不止呢。我们的公牛老爷归你这样的奴隶和僕人照料的时候,它用的是撒克逊名称,一旦被送到尊贵的嘴巴前面,它就变成了时髦的法国佬,被称作beef了。牛续也变成了veau了。

需要照料时,是撒克逊族,可是变成美味佳肴后就变成诺曼族了。”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其他类型小说相关阅读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