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你们也见到了黎叔。”

“你是说那个假警察叫黎叔,你也见到他了?”

“是啊,我从未见过像黎叔这样奇怪的人,他的手法极为恐怖,速度甚至还要在胖男人之上,他还让我產生了一种错觉,他明明就是他,可我觉得他並不是他,还有就是他的左手,他的左手很诡异,居然有七根手指,对了,我还听他提到了一个人的名字,“二爷”如果没有猜错的话,这个二爷才是真正的幕后黑手。”

“黎叔、二爷,我记住了,总有一天我要让他们血债血偿。”

“啊啊……”

就在这时,来福似是再也忍受不住断臂的疼痛,痛苦的惨叫出声来,那声音极为悽厉,在寂静的黑夜中如鬼哭狼嚎一般,叫的人心中发麻。

男孩看著蜷缩在地上,不断呻吟的来福,一股滔天恨意,席捲全身,他的脸色变的极其阴冷,双拳紧握,双目也在极剧充血,那双眼眸在黑夜的映衬下,隱隱冒著暗紫色的光,他如同一个有著紫眸的暴君一样,浑身散发暴虐的死气,样子极其恐怖。

看见男孩的变化,女孩一把抱住了他。

“哥哥你怎么了,哥哥你怎么了。”

男孩的异状足足持续了十几秒才恢復正常,事后,女孩把刚才的异变告诉他,他却已然记不得了。

男孩重新坐回了来福身边,將胖男人奖励他的那块口香,拿了出来,他很是小心地打开了纸,把塞进了来福的嘴中。

“来福,痛苦的时候,吃块,也许会好一些……”

夜渐渐深了,男孩默默的坐在笼子的角落里,和往常一样,怀中的女孩,紧紧地抱著他,似乎是怕男孩会离她而去一样,男孩温柔地摸了摸女孩的小脑瓜,也缓缓闭上了眼睛。

男孩並没有睡去,回想起了今天的一切,要不是在最后关头,他想起了女孩,临时改变了主意,那么躺在笼子里呻吟的人,一定也有他一个,甚至会比来福更惨,他为来福感到惋惜,也许,在来福和旺財被带走的那一刻,就註定有一个人要受到惩罚,来福没有选择为他人伤心,选择了独自承受。

还有四个月的时间,逃跑被抓是死,不逃一样会死。

更重要的是,瘦女人要在年底把女孩孝敬给二爷,孝敬是什么意思,他並不完全清楚,但那一定是对女孩极其不利的事情,所以,他是时候该行动了。

男孩重新睁开眼睛,望著那轮模糊、狰狞的新月,男孩觉得它一点也不新,它更像一个走向迟暮的老人,阴沉著脸,让周围的那些繁星畏惧,在它面前闪烁不定,黯然失色,男孩丝毫不畏惧它,他相信,很快就能等到天边的那一抹红。

不知过了多久,天终於亮了,一阵风吹过男孩的脸颊,不禁让他打了个冷颤,他依依不捨地合上了那本《詹姆斯·普雷斯科特·焦耳传》。

读书,是他这几年他最快乐的时光,徜徉在书海世界之中,是忘记现实世界唯一的方法。

一个人,在只有一个人的时候,感到痛苦,那说明他是真的痛苦,人们往往並不知道痛苦的痛,来自哪里,但一定知道痛苦的苦是由心而发,真正的痛苦不是一种滋味,是一个过程,就像那晚,男孩知道,他和躺在地上的来福一样,都是一夜未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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