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侯静大步流星的走了,云琅瞅著这个老匹夫的背影,真是感慨万千。

赖帐都能赖出如此高度的人,果然不愧为大汉国屈指可数的大儒。

“玉石我们家多得是,夫君干嘛跟一个可怜的老头计较呢?”

红袖的肚子越发的大了,人也变得越发的大度。

以前,在云氏的时候,她统管云氏庄园帐簿,曾经为了六十个云钱,就把一个贪瀆的管事送进了大牢。

现在,怀孕之后,连价值连城的羊脂白玉都放在眼中了。

“这是为妾身肚子里的孩子祈福呢。”

果然,人依旧是那个人没有变化。

“妾肚子里的孩子该是一个有福气的!”

红袖抚摸著自己的肚皮满脸的幸福之色。

“是啊,现在的孩子都是有福气的,他们从一生下来,就没有匈奴屈辱这个概念,从一生下来,就没有饥饉之忧,更没有尸横遍野的场面给他看。

所以,他们就该死一个善良的人。”

“我儿不做善良的人,只做一个有福气的人。”

红袖可能想起了自己的遭遇,对善良二字非常的反感。

云琅嘆口气道:“我发现,善良这东西不是你愿意不愿意有的事情,他本身就存在於我们的身体里,除非我们捨弃这具身体,彻底的变成鬼,否则,甩不掉。”

“夫君!”

红袖一把抓住云琅的胳膊,抓的紧紧的,认真的对云琅道:“那就在孩子生下来之前,把所有能弄死的坏人,全部弄死,免得波及到我的孩儿。”

云琅认真的道:“我儘量!”

“行刑!”

一个穿著红袄的络腮鬍子队正恶狠狠地下达了命令。

十几个手握长刀的军汉,大喊一声,长刀闪电般的落下,只听见『咔嚓』一声响,十几颗人头齐齐的落地。

血从脖子里喷出去老远,被绑缚著的尸体才软软的歪倒,脑袋没了,他们的四肢就在剧烈的颤抖,这是神经最后的哀鸣。

红袄队正睥睨四方,而后跨前一步展开一道文书大声念道:“凉州牧有令——盗者死!”

吼完之后,再用凶暴的眼神扫视一下围观的百姓,就喝令收队,而后就走进了酒泉郡的土城。

酒泉郡的羌人百姓早就见惯了杀戮。

十几个强盗被处死,引不起他们的同情心,反倒有些兴奋。

一个半大的小子一脚踢飞了滚到他脚下的人头,对別的少年道:“来我大汉当强盗劫杀商队,真是自寻死路。”

这句话引来一个大汉的不满,斜著眼睛道:“你们大汉?忘了你是羌人?”

半大小子並不害怕大汉,瞅著他的眼睛道:“当羌人有什么好的,连户籍都上不了,只能给人家当奴隶,耶耶就是要当汉人,不想当奴隶。”

大汉指著地上的尸体道:“这些人也是羌人!”

半大小子从地上捡起一颗长著一头毛的首级道:“耶耶的头髮是黑的,不是的。

这些人是西域强盗,咦,莫非你也是强盗?”

大汉见一群半大小子不怀好意的围拢过来,就后退一步道:“你们要干什么?”

为首的粗壮少年缓缓抽出腰间的长刀狞笑道:“耶耶们是学堂里的学生,先生说过,不服王化者死。”

大汉听闻这句话,大惊失色,转身就向荒原深处狂奔。

为首的少年瞅著大汉奔向远处的身影,嘿嘿笑道:“我们可以狩猎了,不过,要也跟军爷们借用一下他们的弩箭才好去狩猎!”

少年人都是好事之徒,听闻董鹏有这样的门路,齐齐的答应一声,丟掉手里的首级,就一窝蜂的向军营方向跑去。

董鹏一边跑一边大笑道:“我们不仅仅要借弩箭,顺便借一些战马。”

“军爷会不会借?”

“会的,我们用先生的名头去借,斩杀叛逆,我们这些学府学生当仁不让!”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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