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臣子,做好自己的本分就好了,不能想的太多,想多了是坏事!”

这种事情赵破奴,谢寧从来都不参与,只是在听,他们说的这些事情对他们两人来说实在是太遥远了。

“我更喜欢陛下对我直来直去,他下令,我执行就好了,我霍去病此生没有位极人臣的打算,只想把匈奴杀的乾乾净净,然后就在驪山里狩猎,或者在家里种田,朝堂上的事情,我没有任何兴趣。”

曹襄白了霍去病一眼道:“那是啊,你只要发表一次意见,我们兄弟就会倒霉一次。

我记得你上一次发表意见的时候还是要大伙都去白登山,结果,我现在想起那段经歷都会尿裤子。

还有,受降城那一次,再就是突袭镜铁山,然后就是大河谷之战,跟著你,很容易捞功劳,可是,我觉得死的也快啊。

去病啊,咱们兄弟现在屁股后面都跟著一大群人討生活呢,要懂得保重自己了。

我舅舅开始对某一个人好的时候,就是要託付重任给你的时刻,我舅舅给的重任,从来就没有一件是轻的,那一件事情不是需要把脑袋栓裤腰带上才能完成。

说实话吗,阿娇贵人今天如此亲民,我心里是害怕的,恨不得一辈子都不要离开葡萄宫。”

“你今天还说要离开这个狗屎一样的地方。”

“阿敢,相信我,如果你要是向我一样了解我舅舅,你就会发现跟遵从我舅舅的计划比起来,葡萄宫荒凉,无聊的日子就像是在天国。”

霍去病翻身坐起,蹲在窗前继续看著明月道:“我寧愿战死,也不愿意苟活一生。

老天让我降生到这个世界上,就是为了要我去杀掉贼奴,如果此生不能杀光贼奴,活著很没有意思。

明天,我就给陛下上请战书,请他无论如何都要考虑將我派到最危险的地方,哪里才是能让我心情舒畅的地方。”

云琅微微嘆息一声,少年的时候,每个人的梦想都是差不多的,到了青年这个开始完成梦想的阶段,差异就会自然显现。

霍去病是一个极度执著的人,他少年时就立志干掉匈奴,这些年下来,他矢志不移的向自己没有匈奴人的梦想前进。

曹襄,这时候已经变成一个成熟的政客了,少年时的梦想对他而言是可笑的。

想到这里,云琅就忍不住要审视一下自己,结果,他发现,自己更像是曹襄,而不是霍去病。

“我们三个没有別的本事,想要的东西都需要我们骑著马去爭夺。

去病,你明日上奏摺的时候,记著让我们三个也署名。”

赵破奴看起来粗野,实际上是一个非常冷静地人,他一开口就杀死了这场看似有意义的討论。

霍去病看著云琅跟曹襄道:“没有你们在后方,我无法心无旁騖的去战斗。

没有你们在后方,我不敢肆无忌惮的战死,就因为我知道后面有我的两个兄弟在。

我才不用担心我的粮草,我的物资,我的战马,甚至我麾下的將士。

阿琅,阿襄,还是那句老话,我们去战斗,你们看家,顺便给我们料理一下后路。

当年太祖高皇帝夺得天下之后,敘论战功的时候,排在第一位的並非韩信,也不是张子房,而是留在汉中的萧何。

我知道这些年我们所有人的变化都很大,可是,我骑都尉之所以让人高看一眼的根本原因,那就是我们有第一等的將士,第一等的武器,第一等的粮秣供应。

当我们骑都尉在冰天雪地战斗的时候,我们不用担心自己会被冻伤,因为我们有裘衣,有手套,口罩,背囊里有酒,有肉乾,有炒好的炒麵。

我霍去病不是一个鲁莽的人,更不会带著一群兄弟去送死,我想要追求胜利。

我知道阿娇贵人今天来的含义了,陛下就要派人远征河西了,陛下想要彻底完全的干掉西匈奴,斩断匈奴的一条臂膀,这是大事,一旦功成,西部將再无战事。

阿琅,阿襄,不要以为是我在贪功冒进,我这样做是有足够的底气的。

那就是因为我有两个可以託付性命的兄弟,如果无兄弟,我不会远征!”

这两天心乱极了,一个平日里体壮如牛的兄弟,被病魔缠上了,要去遥远的上海等待最后的鑑定结果,这是生与死的分別,那么有才华的一个人,在命运面前却如此的脆弱。这让我对生命的涵义有了新的了解,就如李宗盛的那首《凡人歌》一样,你我皆凡人,生在天地间……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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