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2章 感同身受
第一二九章感同身受
云琅不认识李息,即便是在歷史书上,关於这个人的记载也不多,所以就很难亲切的起来。
曹襄要陷害人,就隨他去,政治手段而已,还谈不到什么对错。
之所以会对云琅说,毫无疑问,他將云琅看的比李息或者一个材官將军的职位重要。
朋友间有时候就是这样,做事情的方式確定对朋友的珍惜程度,可以生死相托的朋友九成九九九九以上的人没机会有,所以大家就按照重视程度来衡量一下友情没有什么问题。
功利性的社会就这样构成了……云琅才发现,这种对待朋友的方式不是后世人发明的,而是出自我们的祖先。
原野自然是空旷的,这个空旷是人类认为的,人家的生活其实很热闹,不但有高大的树木,低矮的灌木,绿油油的植物,油蛉会在草丛里高歌,螳螂会在草叶上决斗,两条缠绵的蛇从地平线这边一直纠缠到地平线消失的地方。
从未寂寞过,只不过是人类將自己的寂寞强加给了原野。
云琅站在麦田里,用鉤镰收割著麦穗,这个活计很辛苦,尤其是要在浩如烟海的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这对有强迫症的云琅来说简直太难了。
只要看到一穗比较茁壮的,就犹豫著考虑后面是不是还有更大的,以至於他顶著大日头从田地的这头来回走了三遍,背篓里的麦穗依旧少的可怜,而且,这些麦穗並非是整块田地里最大的。
相反,孟大,孟二的收穫就要好得多,他们只要看见一穗超乎其余麦穗的种粮,就会欢呼著割下来,一个上午下来,欢快的两兄弟收穫满满,他们挑选的种粮居然是最好的。
至於云琅,已经快被所有人瞧不起了。
“你们懂个屁,只有上等人才会如此严谨!少爷就是这么一个人,他不要最好的,不要不好的,只挑选中间的,这就是少爷经常说的中庸之道!”
听了梁翁的一席话,眾人才重新恢復了对云琅的敬仰之情。
这段话自然是屁话!
种粮自然就要挑选最好的,按照什么中庸之道选择出来的种粮播种下去,明年大家就要饿肚子了。
“我们还是挑选最好的,这一点不要学少爷,少爷聪慧,他轻易就能办成的事情,我们就需要很久……”
云琅皱著眉头比量著自己採摘的种粮跟孟大採摘的种粮之间的区別,这其实没什么好比量的,孟大採摘的种粮明显比云琅採摘的大,麦粒还饱满……
这种事情还是交给心思单纯的人去做就好,自己就算了,从小心思就没纯洁过,更不要说现在了。
专注是一个很高贵的品质,尤其是面对眼前將要开展的生物工程,更需要持之以恆永不放弃的精神,因为培育种粮是一个极其漫长极其无聊的过程。
云家的生物工程很快就进行了,过程非常的简单,挑选最大的白菜相互苟合,然后收种子,然后再种下去,把这个过程一直鍥而不捨的进行下去,云琅就认为自己迟早能吃到十几斤重的大白菜。
如果总是从麦田里挑选最茁壮的麦穗,將它种下去,明年再挑拣最大的麦穗,继续种下去,迟早有一天,云琅就会有亩產五百斤的麦子。
当这个思想在云家传播开来之后,孟大就认为把鸭子跟鸡关在一起,它们就该生养出一种新的家禽——鸡鸭!
当然,孩子们对孟大的说法篤信不移,他们不但相信,而且也已开始做了,唯一改变的地方就是——孩子们把鸡跟鹅关在了一起,孟大的想法太蠢,为什么不直接製造一种叫做鸡鹅的家禽,很明显,鹅比鸭子大的太多了……
“你上回骂我什么来著?什么逼?”
“傻x!“
“就是这个傻x!我记了好几次都没记住,今天算是记住了,如今,你云家庄子里全是这种傻x”
曹襄端著一个巨大的碗吃凉麵,见云琅从外面疲惫的回来了,就笑吟吟的夸奖云家全庄子的人。
他如今大病初癒,饭量大的嚇人,以前,他吃进肚子里的东西全部养了虫子,现在他吃进去的食物开始滋养身体了,所以,一个翩翩佳公子已经逐渐有了雏形,他准备再多吃一些,至少要变成能披掛著三五十斤重的鎧甲可以挥舞著马槊杀敌的壮汉。
“別人笑我太疯癲,我笑他人看不穿,不见天下诸侯墓,无无酒锄作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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