豹子头说着,眼睛已经放出了光来。
一百副甲胄,那就是一百个披甲的骑兵,相当于这个时代的一个重型主战坦克集群了。
一百名披甲骑兵,那是一支何等可怕的毁灭性力量。
一百名披甲骑兵能对付的布衣骑兵,足足是它的三到五倍。
这不仅仅是因为布衣骑兵的马匹和骑手,在披甲骑兵的长矛和马刀面前不堪一击。
还因为防御力碾压、心理上的强大威慑,以及冲击力的绝对优势。
当然,轻骑兵也不是毫无用处。
如果能够巧妙利用地形和战术,就连步兵都有克制骑兵的战法,何况是轻骑兵呢?
不过由此也可以看出,这一百套盔甲所具备的重大价值。
“利刃”固然不可或缺,可“重锤”也同样重要。
至少在硬碰硬的关键时刻,披甲骑兵的用处是独一无二的。
“嗯……”
杨灿大为意动,他也不舍得毁了这些甲胄。
史书记载努尔哈赤的时候都特意提到,他以十三副盔甲起兵。
若不是盔甲的作用太重要,史书中根本不需要特意强调一下他起兵时所拥有的盔甲数量。
如今他手里可是有着九十九套完整的盔甲和一套只缺了两个部件的盔甲。
交上去?
那不可能。
毁了?
那谁舍得。
“很好,咱们找个地方,先把盔甲先藏起来。”
一行人卸了农货车上的马,再赶着四辆装着甲胄的马车出了山谷。
此时亢正阳已经把外面的人带走了。
杨灿他们离开苍狼峡,沿着山脚走出十多里地,进入了一个小山口。
因为担心雨水渗透会损坏甲胄,他们选择了一处斜坡,开始挖掘。
他们先挖好一个足够大的藏甲洞,下边铺上漆布,把甲胄一一摞好。
然后又用漆布盖上,再把土直接覆于其上,压得严严实实,毫不透气。
由于选择的地势好,上面留出了足够的土层厚度,极难有雨水渗入。
再加上漆布的保护作用,这批甲胄就可以在这里藏很久了。
等这一切做好,封土表面再用树枝扫平,就没有大问题了。
待阳光一晒,封土一干,本就不显眼了。
十天半月一过,野草又长出来,到那时除了他们,谁也不可能再找到这处所在。
甲胄埋藏好了,杨灿、豹子头一行人才离开。
他们走到一处滔滔大河处时,把那四辆大车连拆带砸,散碎的零件全部抛入了河水中。
就连那马鞍辔都拆的拆、砸的砸,弄零碎了丢进滚滚河水当中。
豹子头仔细地检查了带回来的马:“杨爷,这些马身上没有特殊烙印。”
杨灿摇摇头道:“那也不要,不能因小失大,解下缰绳,把马放掉。”
没有标识,也难免它主人身边会有人认得,至少老马识主。
小心无大错,他不能留下有较大漏洞的东西。
还是把马缰一解,任由其成为野马,四处流浪去吧。
豹子头无奈,只好把几匹拉车的马解下鞍鞯,把它们放归了自然。
……
拔力末此时正陪着一位不期而来的贵客饮酒。
哪怕是桀骜不驯的拔力末,在这位贵客面前也得毕恭毕敬、满面堆笑。
因为这位客人名叫秃发隼邪,他是秃发乌延的弟弟。
秃发部落是如今鲜卑族实力最强的四大部落之一,有控弦之士两千多人。
拔力末的部落满打满算,也就只有人家四分之一的规模,岂敢不奉若上宾。
不过,两个部落间平时并没有什么来往。
如今秃发隼邪突然带了三十多人来到他的部落,这让拔力末心中颇感忐忑。
酒过三巡,眼见秃发隼邪兴致正好,拔力抹便笑吟吟地问道:
“隼邪大人,您不远千里,来到小人的部落,可是有什么事儿吗?”
“哈哈哈,拔力末大人,不用担心。”
秃发隼邪三十出头,身量虽然不高却极是粗壮。
他也不用刀,就用双手抓着一大块连骨羊肉,只撒些细盐上去,就把半拉脸都埋进肉里,吃得满腮油腻。
听到拔力末的话,他把羊肉放下,抓起一碗马奶酒灌了一大口,笑道:“拔力末大人,我从东边买了些丝绸和瓷器。”
他又抓起几块奶豆腐丢进嘴里,含糊地道:“这都是我给大哥庆生的礼物,所以要亲自来接一下。”
拔力末一听,却不禁放下心来。
原来如此,我还以为有祸事临头了呢,幸甚!幸甚!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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