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同风脚踩仙剑,载著岳铃鐺,穿云过雾,转眼间已从十多里外来到了这群的头顶上。

从扶阳镇方向过来的人,都是陆同风与岳铃鐺认识的,领头的是治安队长林有庆,与里长林德明的那个很有前途的孙子林风。

在林风的身旁,还有一个穿著袄,皮肤宛如雪一样白的年轻姑娘,正是翠翠。

足足有二三十人,几乎每个人身上都背著一个行囊。

这些人在雪地中宛如一群搬家的蚂蚁,形成一条线。

“林大叔!”

陆同风看清楚眾人,欢喜至极,立刻在半空中伸手呼唤著。

眾人抬头看去,隨即都是微微一怔。

这段时间里,小镇上的居民早已经见惯了修士御剑飞行。

此刻之所以震惊,是因为御空而来的非是旁人,而是土地庙的那个小疯子。

行进的队伍立刻停了下来。

“小疯子?”走在最前面的林有庆,面露诧异,似乎以为自己在做梦,还伸手揉了揉眼睛。

没错,不是幻觉,也不是梦。

確实是陆同风脚踩著一柄散发著玄青色霞光的仙剑,从天上御剑而来。

队伍里其他人自然也认出了这个整天带著大狗在镇上混吃混喝的小疯子,都是惊讶不已。

“怎么可能?!”

林风目光凝视著迅速落下的陆同风,一脸不可置信。

陆同风御剑来到队伍前,然后拉著岳铃鐺,从仙剑上掠下,动作颇为瀟洒。

眾人刚才只看到陆同风,没注意到他身后还有一个人。

当看到铃鐺的那一刻,队伍里忽然一阵议论,似乎不太待见这个已经被他们排挤出小镇的姑娘。

“铃鐺!”

只有翠翠欢喜的叫了一声。

“翠翠!”

两个一起长大的姑娘,在雪地中奔跑,然后双手紧紧的握在一起。

陆同风已经很久没有见到岳铃鐺这么开心了,心中也为铃鐺感到欣慰。

时间確实是最好的良药,岳铃鐺已经慢慢的接受母亲与奶奶死去的事实,开始新一段的人生。

翠翠开心道:“铃鐺,我早上从土地庙门口路过,去找过你,发现你和小疯子已经走了!我还以为再也见不到你了呢!真是太好了!”

岳铃鐺道:“我和风哥是前天离开的……你们这是要去哪里?”

翠翠道:“我们是去观音庙啊。”

陆同风走了过来,道:“你们来的好快啊。”

林有庆道:“本来打算昨天上午来的,因为一些事儿给耽搁了,今天天没亮才出发,小疯子……你刚才是御剑飞过来的吗?你是修士?”

“我也是最近才知道我是修士,昨天刚学会了御剑术,刚才正在带著铃鐺练习御空飞行,正好碰到了你们……等等……”

陆同风正在一脸得意的讲述著。

自己成为了可以御剑飞行的修士,自然要向小镇上的居民显摆显摆。

否则这和锦衣夜行有什么不同?

正准备吹嘘一番,忽然,陆同风脸上的笑容一凝,道:“林大叔,你刚才说你们打算昨天早上前往观音庙的?你们去观音庙是来干什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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