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偷袭,啪,一个
奶茶王子?这群人没听过,不过知道有个卖珍珠奶茶的年轻人,创作了几首歌,还对歌坛宣战,要唱自己的歌。
目光集中在周朝先的身上,挺拔的身材,面带红晕,笑起来如星俊朗。
“朝先,你去中央舞台,今后你会经常跑场的,提前適应適应。”陶大伟拍了拍他的后背,鼓励他去唱。
周朝先站起来,看了一眼陶晓清,同样是鼓励的点头。他微吐酒气,漫步走到舞台上,拿起立在地上的吉他,鬆散地坐在凳子上。
在工作人员的帮助下,轻轻拍了拍话筒:“喂喂……感谢陶大哥,晓清姐……也感谢各位。”
轻轻拨动琴鉉,悠扬的音乐响起。周朝先准备唱的是《东北民谣》,在他看来西餐厅是个小资情调很浓的地方,还是比较適合唱民谣。
“塞北残阳是她的红妆,一山松柏做伴娘……”
西餐厅內没有人说话,都静静地听著微醺青年在歌唱。听惯了西洋乐的他们,这次听民歌,有了不一样的感觉。
內心出现报纸上那句:“我想唱自己的歌。”
张爱嘉正在请台视的製作人周雪菁吃饭,感谢她帮自己上了群星会节目。
聊的正欢之际,抬头看到舞台中央的帅哥,还是弹吉他的帅哥。张爱嘉心怦怦跳,会唱歌、会弹琴、长得还帅,这对女文青来说简直是勾魂毒药。
“周姨,他是不是很帅?好有型啊,唱歌还好听。”张爱嘉手指捋过耳边的秀髮,大大咧咧的说道。
“犯痴了吧!”周雪菁摇著头,好友的女儿很有灵性,就是太烂桃了。
张爱嘉挥手招呼服务生过来,二百块买了一份篮。整理衣襟后,快走了过去。
“送给你,你唱的真好听。”
周朝先弹著尾曲,听到声音后,抬眼看到一个青春靚丽的女孩,穿著灯笼袖衬衫,高腰牛仔长裤,外搭薄荷绿鉤针鏤空罩衫。
自然微卷的短髮,样貌清秀,似乎是个“老熟人”。
“多谢,小姐你很面熟,我们是不是在哪见过?。”周朝先笑著问道。
“噗嗤……哈哈哈,先生,你的搭訕很老派啊!”张爱嘉被逗笑了,藉机仔细打量对方的五官,越看越有味道。
忽然,她看到对方猛地站起来,抡著手肘,接著就觉得天旋地转。心底只有一个想法,对方是个暴力狂魔。
晕乎乎地抬头看到周朝先手抓著一个女人的胳膊,他的白衬衫渗出血红色。
原本欢快的西餐厅,惊叫连连,眾人不知道何时进来二十多人,手持武士刀。
周朝先只觉小腹刺痛,右手紧紧抓住对方的手,这个女人同样是鲜,降低了自己的警觉,这才被偷袭成功。
啪!
也没有半点犹豫,一个手刀砍中对方的咽喉,那个黑瘦的女人鬆开手中的匕首,捂著脖子,猛地后退,透不过气使得她脚下不稳,撞到身后的桌椅。
周朝先捂著伤口,扫视剩余二十人,不少“老朋友”了。
马埔帮张闻山的手下,当年较量过。看这样是有预谋的偷袭。
张勋路开口道:“抱歉!”他的眼神扫视同伙,眾多太保武士刀纷纷拔出鞘,冲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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