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远走他乡天还未亮

稀零的星辰点缀在似明似暗的天空上

合欢静静绽放丝绒蕊凝聚着露珠的光

明明灭灭

似问我要去哪里流浪……”

琚冗戴了帽子和口罩,说话怕连回清听不清,他靠近连回清的耳朵说:“这是我为新剧唱的主题曲,《蒲公英的流落》。我很喜欢唱歌,但一直没什么机会唱……这首歌的词是我自己写的,我第一次写歌,写的不太好,改了好多次,前几天才在录音棚里录好。你听听,好听吗?”

“好听。”

连回清其实不太懂歌词音乐之类的东西,她只知道脑子里环绕的都是琚冗的声音,不管唱的是什么都好听。

琚冗看着连回清,从帽子和口罩之间露出来的眼睛里充满了笑意,他把另一只耳机戴在自己耳朵上,闲散地靠着座椅和连回清一起听着自己唱的歌。地铁外的风景飞快地从高楼大厦穿梭成被白雪覆盖的树木丛林,又从树木丛林变化成在阳光下金光点点的湖泊。

琚冗觉得,这真是美极了。

地铁行驶了一个多小时才到达琚冗要去的目的地,那是一个十分高档的别墅区,一幢幢华美高贵的欧式别墅被厚厚的雪层包围着,远远看上去就像一座座城堡。

琚冗一路上都戴着帽子口罩,到了其中一栋别墅门前,他将帽子和口罩摘下来以后才按了门铃。

大门很快被打开,来开门的是位三四十岁左右的男人,他个子和琚冗差不多高,皮肤是正宗的小麦色,下巴上蓄了浅浅的胡子,样貌十分英俊。他身上穿着衬衫和搭西装的修身马甲,从门里走出来,行动举止之间都散发着成熟男人特有的魅力。

他客气有礼又不失热情地伸出手和琚冗握手,两个人说了几句寒暄的话,他又将询问的目光转向了连回清问:“这位是?”

琚冗忙介绍说:“她是我朋友,连回清。”

又向连回清说:“这位是黑白传媒的总裁,余山水。”

连回清对黑白传媒没什么印象,但一听到余山水这个名字,立刻就知道面前这个人是谁。很多电视剧和电影的制片人都是他,近几年琚冗接的戏都是他出资拍摄的,包括让琚冗爆红起来的那部《尝梦》。当时这部剧并不被投资方看好,拍摄的时候投资方纷纷撤资,余山水是唯一一个支持拍摄到最后的制片人。琚冗的每部电视剧和电影连回清是必看的,在制片人一栏没少见过余山水的名字。

连回清头一次来这种高档的地方,本来就很紧张局促,又忽然见到余山水本人,一时之间更加手足无措,连基本的握手礼也忘了。在这种正式见面的场合,女士不先伸手表示有握手的意思,男士是不能先伸手的,余山水含笑看了她片刻,并没有觉得尴尬,十分绅士地向连回清欠了欠身。连回清这才反应过来,也赶忙地向他欠身。

嗯……某作者今天改了书名,但封面还没来得及改,只弄了个暂时凑数的,所以看到封面上的字和书名不一样,就说明,一个是改以前的名字,一个是改以后的名字,今天开始上推荐,大家捧捧场哦!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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