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4章 我欠你的(4k)
莉莉丝將《指南》的原稿捧在手里,终於看到了最后。
只是在短暂的迟疑之后,她又重新翻回了第一页,阅读起首页的文字。
像是个把玩新玩具的婴孩,哪怕玩不懂、看不明白,也总会把它左手倒右手似的翻腾。
碍於歷史的遗忘,这座大陆的游记也跟著销声匿跡。
这是记录『真实』所必须要面对的窘境。
但唐奇的《指南》,更偏向小说的敘述方式,乃至於添油加醋的自我吹捧,再添上一些无关紧要的杜撰內容,反倒有效规避了这一点。
再加上他记忆中的知识库,足以让他罗列、分析出所见、所闻的大部分遭遇,丰富了一定內容,使之还算有趣的同时,多了些专业化介绍。
如今个体、团队实力,也能够支撑他在游歷中保证安全……
这是现在这个时代,所能看到的唯一系统性游记。
唐奇有这个自信。
而『唯一』这件事,本身就能勾起莉莉丝这位远古领主的好奇。
她是个被圈禁在迷雾中的囚徒。
哪怕对比南方长城中,那些脚戴镣銬的罪犯而言,她已经足够自由——能够离开古堡,行走在迷雾的边际。
但归根结底,还是被拘留在了这一成不变的森林里。
自她拥有记忆起,便从未触及过迷雾之外的世界。
別说是什么星辰大海,就算是陈列著《迷雾之家》的龙金城,她都只在梅林的油画中见过。
因而在翻来覆去好多遍之后,她忽然在手记上写下一行字:
“还有吗?”
对於迷雾之外的一切,她都感到好奇。
“再有就是有关迷雾的真相,但这件事你比我更清楚。”
唐奇试图將她攥在手中的原稿拽回来。
但是很少有婴儿,会愿意把到手的新玩具让出去,以至於唐奇接连扯了好几下,都没能將稿件取回来。
总不能真的將文件扯碎,虽然身旁有个牧师,可以释放【修復术】。
但唐奇还是比较珍惜这份原件,所以轻轻拍了一下她死死攥紧的手指,触感冰冷而滑嫩。
莉莉丝这才不甘不愿地鬆开手指。
“如果你还想知道更多的內容,就等待我的《荒原指南》吧。最多是等得更久些——但哪怕是一两年的时间,对你而言应该也只是睡一觉的时间?”
唐奇抚平著纸张上的揉痕,重新將它搁置回次元袋。
“领主联盟的商路还算发达,等我写完之后会將稿件托人送到龙金城,等到出版之后,再让梅林直接给你送过来,很轻鬆的事情。
你跟他之间,一直还保有联繫对吧?”
“他找到我,看了我的书,告诉我可以换来別人的喜爱。之后偶尔会看到他,催促我写新书。”
在肖恩彻底接管夜鸦家族之后,维繫了长达一百年的统治,也成为了莉莉丝书写《迷雾之家》的理由——
“不想读书了,那就试试写书,怎么样?”
“我不会。”
“可以先慢慢来——譬如看到什么,就写什么?”
再和睦的家族,也总有大小不断的纠纷。
更何况是见证兄弟相残后,疑心重重的亲朋。
这成为了她记敘故事的最佳灵感。
一百年的描摹、一百年的精简,最终化为了风靡龙金城的经典。
却也导致她的灵感,只局限於家族中的家长里短。
直至灵感枯竭之后,也只能按照先前的写作路径继续创作,创造了《鬼新娘》这部褒贬不一的作品……
“这点他倒是没骗你。至少在龙金城的范围內,你的確享有声名,获得了一帮忠实的拥躉。”
“他和我说过。”
莉莉丝从偌大的棺材中抱出了一沓信件,唐奇粗略看去,发现是许多书迷藉助港口信鸽的渠道,所送来的读书感言。
她看起来还挺享受这些的,以至於每封信件上的火漆,都完整的保留下来。
创作的新奇感与反馈,让她得以窝在棺材中十年之久,乐此不疲。
“除了这些之外呢?譬如说收益?他应该不止收了你封面钱。”
“什么收益?”
唐奇懂了:“他一分钱没给你?”
虽然莉莉丝的確也不需要这笔钱,但这反而印证了另一个事实——
有关【玛丽苏】这个笔名,所產出的一切收益,大部分归於梅林个人所有。
“可我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那傢伙甚至还欠了红巾帮的债务,躲进监狱里避风头死活不肯出来……”
唐奇捏了捏太阳穴,试图理清思路,
“所以他到底是一夜之间,將那些家產败了个精光。还是另有隱情?”
他看向莉莉丝,紧接著问道:
“所以是他主动找到的你,对么?”
《迷雾之家》出版於十多年前,那他们相识的时间只会更早。
唐奇没问过梅林的年龄,暂且当作他四十有余——虽然从相貌上看不出来。
但在那个时间里,古堡理应还被鬼婆所占据著。
“他说自己在追寻祖先的足跡时,被三个女人骗到了这里。”
唐奇大概能想像那是怎样一种画面。
也明白她大概不会了解梅林更多。
只可惜自己大概率已经被龙金城通缉,否则他真要调头回去问问实情。
如今也只能將它搁置,等待《荒原指南》成书后,连带著疑问一併托人送去了。
想到这里,他便转移了话题:
“所以你知道那三个鬼婆的存在,並且允许她们住在这里?”
“每次醒来,她们会保证我的食物。”
有人主动供奉,也便没什么赶人的道理。
“她们离开以后呢?”
“出门找些吃的,然后再回来。”
“领地已经被森林淹没,应该不太能找到足够的血液吧?”
“外面的狼很多,容易胀肚子。”
唐奇这才反应过来,她对血液的味道已经不再刻意追求,在面前已经摆好食物的前提下,也不会过分寻求人类的血液。
因而每当兽化人將大批食物献祭到古堡附近时,她便不会外出觅食——
“所以,你经常在双月之夜醒来?”
莉莉丝的睡眠时间並不固定。
短则三五天,长则三五月。
这取决於她想睡多久,然后起来写稿。
但至少有一天,她会不受控制的清醒。
“会做噩梦。”
她这么写道,
“像是一种预兆。”
“预兆著什么?”
“我不知道。”
“所以这切实说明著,双月本身代表著某种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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