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想每次穿这件衣服都想起居延的脸。
第二天,姐姐退了租房,写了辞职信,跟著爸妈回家了。
她回家住在次臥,东西都是现成的。
这次我没觉得爸妈偏心,只觉得幸好我没有爭次臥,不然姐姐回家连自己从小住到大的房间都没有了。
姐姐租房里的东西是让搬家公司搬的,大部分都是书,爸爸怕搬家工人把书弄丟或者磕坏了,亲自过去打包。
我妈在家陪著姐姐,两人坐在沙发上看综艺,看到搞笑处都露出笑容。
我在厨房里熬粥,透过玻璃门看见她们笑,自己也笑了。
下午晏落叫我一起返校,我没去。
去了也没心情做题,还不如在家陪爸妈姐姐一起吃饭,好好睡一觉,明天再去。
我不知道居延有没有告诉姐姐他喜欢我,但我们都心照不宣的不提他。
他送的首饰,我妈也收拾出来,连著那张折现的银行卡,一起寄到了居延的公司里。
这次居延没有拒收。
现在就差那只还未追回的翡翠手鐲了。
他不追著要,我们也不急著还,毕竟太贵了,家里实在没那么多钱折现给他,只能继续等警方的消息。
接下来的日子,风平浪静,爸爸陪我去凌云台补课的时候,一次都没遇到过居延。
半个月后,六月七號。
骄阳似火,万里无云。
我和晏落在小区门口相互打气,然后在家人的陪同下,紧张而坚定地前往各自的考场,迎接这一场註定分別的试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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