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沈浩並没觉得一份药液十两银子有多贵,但看著一个丫鬟才6、7两银子,足以说明银子的贵重。

只能说,这个世界底层更苦。

这时,沈浩看到一个十八出头的女子, 跪在路边,脖子上掛著一个牌子,写著卖身葬父,身后一张草蓆,裹著一具尸体。

虽然穿著粗麻布衣,但长相却非常漂亮,五官也很精致,皮肤也白,底子非常好,在沈浩的审美点上。

沈浩买丫鬟,一伺候他,二伺候他兄弟。

只是看上去有些狼狈,散乱的头髮,脸上有些脏,嘴唇乾裂全是死皮,精神状態非常差。

此刻,这女人脸色发红,像是发烧。

整个人低头垂泪,仿佛风中摇曳的烛光,隨时都能熄灭。

但沈浩却发现,这女人不但看著惊艷,气质更是温婉可人,这种气质一看就不是普通人家女人。

周围人议论不少,但却没有人买。

原因,这女人欠別人二百两,要想买她,就得帮忙还债。

这种贵气,沈浩在肖冰的身上看到过。

看来,这女人是家道中落,她也跟著落魄了。

漂亮,二百两不亏,让沈浩几两十几两买个丑的,真没兴趣。

一分钱一分货,二百两对於沈浩的身价来说,也就8万块钱,也就和去暹罗国浪一圈差不多,都不够他手上的一块手錶。

“居然要价二百两,我的那个天老爷,这娘们哪里来的勇气。

有气无力的还是一个病懨子,这买回去,还怎么干活?谁买谁就是没脑子”

“长的是真不错”

“漂亮能当饭吃,200两多买几亩地、买几个女人呢”

面对眾人的议论,女人头埋的更低了。

娇弱的身躯都在颤抖。

就在这时,她耳边传来一道温和的声音;

“行跟我走”

闻言,女人不敢置信的微微抬头,只见一道伟岸的男子,出现在她的视野里。

一张俊朗年轻的脸庞,衝著她微笑。

整个人仿佛沐浴在阳光中。

在她最黑暗,最崩溃的时刻,仿佛一道亮光照亮了整个世界。

周围人震惊的看著沈浩。

没有理会眾人的震惊和议论,沈浩找了一辆驴车,拉著女子和她父亲尸体。

回到了院子后。

这女人要价200两,虽然沈浩馋她身子,但也要问清楚。

总觉得,这么贵有股子古怪。

沈浩还没说话,女人便直接跪在沈浩面前,一脸感激道:“多谢公子,从今日起,永慈便是公子的奴婢,任凭驱使绝无二心”

能说出这番话,就不是普通人。

你不会还读春秋吧?沈浩心中默默问道;

闻言,沈浩扶起宋永慈,下意识的用手探了探永慈的额头,滚烫无比。

“呀,好烫你发烧了”

永慈脸一红,这还是头一次和男人这般亲近。

强忍著羞涩和身体的不適道:“永慈没事的”

沈浩道:“你的来歷可否说一说”

宋永慈点点头,犹豫片刻,咬了咬薄唇,还是说出了实情:“公子我本姓宋,名永慈。

我爹乃是大阳王朝太医院的太医宋友礼,因平日里只醉心研究医学,加上为人耿直。

得罪了昏君,被贬阳关镇。

我因为没在京城。

收到我爹朋友的书信,知晓一切,便一直在阳关镇等著。

可没想到,等来的却是噩耗...”

被抄家?

沈浩第一个反应,会不会给他带来麻烦。

他想发点財而已,买个漂亮女人而已,可没想和这边的朝廷对著干。

沈浩道:“送你爹的是谁?”

“是一个锦绣司的御史,以前我爹为她医治过病”

朝廷有点关係也还行

“人在哪?等我见了她再说”

闻言,宋永慈心里一颤,这就是说,沈浩不一定买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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