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9章 地底黄金乡
“那人什么来头?”
“他说他从北方过来,身上穿著件光是看著就知道价值不菲的甲衣·—哦,
他还牵著一匹红色的马,骑著一个半精灵女奴,马上掛著一把又长又大的剑·—..”
“伙计,我想你应该说:他骑著一匹红色的马,牵著一个半精灵女奴,要是反过来,我可没法想像那种荒唐场面。”
酒馆老板单手擦著酒杯,对眼前这位身材矮胖的老伙计说道:“咱们这儿不太平,得多提防点外乡人,赶紧把他赶走,就说我们“热乎窝”只招待本地人31
“好嘞。”身材矮胖的老伙计转身出店。他的身高形同矮人,但他不是矮人,而是一个患有侏儒病的可怜男人,据老板所知,这位老伙计在他十岁时就不再长个儿了,当时他生了场病,而在他快要病死的时候,有个精灵送来了几份药剂,这药剂治好了他的病,却也把他变成了矮人。
酒馆老板觉得这两件事之间其实没有明確的因果关联,但老伙计的家人显然不这么认为,他们觉得精灵谊咒了他们的孩子,因为他们曾因药剂的价格问题吵了一架,几年后他们伙同村里人把那精灵赶走,同时也把这不长高的可怜孩子赶走了,因为他们担心精灵的诅咒会传染他人。
这显然是无稽之谈。酒馆老板的父亲收留这“小矮人”时,他和他一般高,
现在他则比他高出一大截。他们是朋友,也是兄弟,一同经营著这家名为“热乎窝”的小酒馆。
当你向附近的人询问此地有没有一处可以坐下来买醉的地方时,他们会热情的告诉你:“哦,当然有,哪怕是我们这种穷地方,也不会连喝酒的地方都没有哩!瞧,往那儿去,那儿有一家酒馆,叫“热乎窝”,管帐的老板少条胳膊,倒酒的伙计没膝盖。”
確切点说,不是没膝盖,而是腿短。
阿斯让瞧著这位倒酒伙计,问道:“你说你们只招待本地人?”
“没错。””
“矮人算本地人吗?事先声明,我不是在说你,如果你感到冒犯,我会向你道歉,”阿斯让指了指酒馆外面拴著的几匹矮脚马,(“如果我没猜错,这种马只有矮人会骑。”
说著,酒馆里又传来一阵粗獷而不雅的谩骂调笑声,用的是矮人的方言。埃里克曾经教过阿斯让几句矮人的骂人方言,他听清清楚楚,这就是矮人的骂人话。
城邦时代的矮人是野蛮和不开化的代名词,他们居住在伊斯巴尼亚的一些低矮山脉里,被精灵们称为“山民”。矮人曾有自己的文化和语言,后来他们被人类征服、奴役,但他们从未忘记的祖先,他们使用的许多独特方言,基本都来自於上古时代的古矮人语。
“您的確没说错,”矮伙计臀了眼鱼饼,以及鱼饼身上掛的那把双手大剑,“那些矮脚马和您这匹马没得比,这么高大马,也只有高个儿子能骑上去啦,但您瞧瞧看,那些矮脚马的马鞍是什么顏色的?』
“红色。”
“是血色。”矮伙计低声纠正道,“劝您別招惹他们,不然您身上的財產可都不保了。客人,別让他们看见您身边这位美丽的半精灵女奴,您还是赶紧骑上马离开吧。”
这些矮人隶属於红衣团,名声极坏,埃里克骂他们丟尽了矮人的脸,“他们居然杀比我们矮人还矮得多的小孩子!他娘的,连矿上的地痞无赖都不如。”
“我会用这把剑守住我的財產。”阿斯让敲了敲鱼饼身上的碎龙骨,侧边开口的皮质剑鞘结实耐造,摸上去有股粗糙的磨砂感。他隨后问道:“你呢,你不怕那些矮人把你们的酒馆打砸了吗?”
“他们不敢。”矮伙计十分自信的说道,“你不知道吗?咱老板的女儿可是个尊贵的魔女哩。”
“奇怪,我听说红衣团专杀魔女。”
“咱家小姐又不替圣都效力,”矮伙计仍有些警惕,“外乡人,您来咱们这儿做什么的?”
“说来话长,”阿斯让指了指碎龙骨的皮质剑鞘,还有他的衣服和靴子,“你晓得这些东西是用什么皮革做的吗?”
矮伙计仔细瞧了瞧,猜道:“熊皮?狼皮?野猪皮?”
记住我们101看书网
“是龙皮,”阿斯让说,“绿龙皮。”
矮伙计立刻露出难以置信的表情,低声惊呼道:“龙皮!哦,天啊,父神在上,愿您常闪常耀,保佑我的耳朵没出毛病。我说先生,您確定您说得是,『龙皮”?!”
“如假包换。”
“您可真大方。”矮伙计將信將疑地问道:“您这女奴的靴子也是龙皮做的?”
“当然,我喜欢这样。莫非你认为女奴就该穿的破破烂烂吗?她得穿得合我胃口。”阿斯让在心中默念一声得罪,伸手爱抚依莲尼亚的耳朵。
依莲尼亚面无表情,努力忍耐。
“何况龙皮对我来说又不是什么稀罕物品,”阿斯让继续说道,“我曾是边境的猎龙人,一直以来都靠猎龙谋生。”
“难怪您能拿动这把剑,它看上去就很厉害。”矮伙计点点头。
阿斯让轻捏依莲尼亚的耳垂,再用指腹轻刮她的耳垂,“这几年我用命攒了一笔不菲的积蓄,猎团解散后,我想用这笔钱享受一下人生,所以我从奴隶商人那里买下了她。她叫爱蜜莉雅。”
依莲尼亚面无表情地忍耐著。在她快要忍不下去时,阿斯让收回了手。
“尝过她的滋味后,我就想要尝尝纯血精灵的滋味。可你知道的,现在这些奴隶商人,基本都不卖纯血的精灵女奴了,他们手里没货。”阿斯让用利剑般的眼睛盯著矮伙计,压著嗓音说道:“但我听说,你们这里偶尔会卖精灵,纯血精灵。”
“您听谁说的?”矮伙计怒道,“是谁在传这种谣言!”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