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鸡蛋里面挑骨头
张恆也注意到了这个金五零的发言,看到对方的id名称,脑海里立刻浮现出了一个大墨镜、小鬍子,整天板著一张脸的中年男人的臭脸。
虽然被音乐圈的某个嘚儿称作“音乐神童”,可事实上,在金五零骂哭张韶晗之前,谁也不知道这人到底是干嘛的。
作为一档音综类节目的评委,讽刺吴克峮唱的是儿歌,说张韶晗是瓶,还公开表示,张韶晗之所以过气,完全是因为她的音乐风格太落伍。
可以想像,当时的张韶晗刚刚从人生最低谷爬上来,满心渴望著能重新被主流音乐圈接受,贏回歌迷的心。
对任何一个机会,都拼尽全力,牢牢把握,结果復出后参加的第一档节目,不但要被一个自己不认识的评委品头论足,还要咬著牙受这番羞辱。
也就是经歷了太多的挫折之后,內心已经足够强大,不然的话,恐怕早就崩溃了。
金五零也因为他的奇葩发言,成功引起了眾怒,被现场观眾围攻,要求其公开道歉。
不过这个二掰倒也头铁,被那么多歌迷指著鼻子骂,居然也能稳如泰山的安坐。
最后还是好友孙南站出来解围,才没引发更大的骚乱。
可自从那次的音综以后,这个早就过气八百年的金五零,借著毒舌、臭脸的人设,居然还引起了不小的关注。
大概是第一口吃得挺香,隨后经常能看到他时不时的冒个头,对其他音乐人,或者音乐作品进行辛辣的点评。
总之,在他的眼里,就没有好的音乐。
张恆上辈子还特意了解过这个人的生平,也是做乐队出身,上世纪90年代发行过一张音乐专辑,但听过的人不多。
据说这个金武林是玩严肃音乐的,自我標榜艺术家,也不知道谁给他的勇气。
另外,还给一些歌手写过歌,其中就包括天后王妃。
有一首《流浪的红舞鞋》就是金五零给写的,就是不知道王妃还记不记得自己唱过这首歌。
张恆也没料到,这个所谓的音乐神童居然还跑到他的直播间里,来刷存在感了。
【这是常识,如果连这个都不懂的话,就不要出来卖弄,作为公眾人物,向你的歌迷传播错误的概念,你应该检討。】
【另外,这首歌的曲调非常庸俗,放在过去只有勾栏院的娼.妓才会弹奏这种涂满了脂粉气的曲子,你以后最好不要写,这是我对你的忠告。】
【最后,整首歌矫揉造作,俗不可耐,如果让我来打分的话,给一分都是鼓励!】
我艹!
最开始,金五零只是点出了歌词当中的常识性错误,张恆还没觉得如何,毕竟错就是错,不光这一点是错的,就连歌曲的第一句也是错的。
天青色根本不是青瓷的顏色,並且天青色是不可能等“烟雨”的。
所谓的天青色代表的是晴空万里,歌曲本身想要表达的是一种气候变化的过程,只有从“晴空”到“骤雨”,才能对应得上后半句的“我”和“你”。
但是“骤雨”总是给人一种狂风吹林雨坠瓦的粗糙感,明显配不上青瓷的美,只有淡淡的“烟雨”才能搭配。
点出这些错误,张恆认。
但后面那一串屁又是几个意思?
庸俗、矫揉造作,还说张恆是娼.妓!
【这掰是谁啊?】
【金五零,孙南口中的音乐神童!】
【唱过什么?】
【谁要是能知道,都可以去考古了!】
【在音综上骂哭张韶晗的是不是这个二掰!】
【没错,就是他!】
【艹!原来还真的是这个傻掰,又跑来蹭六哥的热度了?什么玩意儿啊!】
【一个早就被市场遗忘的老傢伙,也好意思出来点评六哥的作品,谁给他的勇气。】
【真要是有本事,也写首歌出来,別一天到晚的碰瓷!】
【他写歌,写出来你听啊?那种曲子只能给《聊斋》做配乐。】
【我刚查了一下,这傻掰上世纪发过一张唱片,艹,比老子岁数都大!】
【正在播放王妃的《流浪的红舞鞋》,大晚上的一个人在家,真怕招来不乾净的东西!】
网友们对著金五零就是一通群嘲,可金五零发表完自己的言论之后,任凭网友再怎么嘲讽,也不回应。
大概这正是他要的效果。
家人们的眼睛都是雪亮的,但张恆並不打算就这么放过金五零。
“这位叫金五零的朋友,咱们暂且不探究他到底是不是我们知道的那个金五零,对於他的评价,首先,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知识盲区。”
“强如宋代大文豪苏东坡,也曾经在菊落瓣的问题上面,犯过常识性的错误。”
【六哥要讲故事吗?】
【安静,我感觉六哥要反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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